2024-10-26 21:31:26
禁止到公园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开展户外活动
👇👇👇
关于禁止到公园未开发
未开放区域开展户外活动的通告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属于自然公园,存在未开发或未向社会开放的区域。近期发现有部分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私自组织进入公园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探险、游玩等户外活动。鉴于这些区域地形错综复杂、极为险峻,加之普遍处于手机信号覆盖不到的盲区,同时缺乏必要的道路指引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因此潜藏着极为严峻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在此类环境中,人们极易遭遇走失迷路、体力耗尽、攀爬时跌落以及野生动植物侵袭等各类突发意外,这些意外情况往往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并且由于环境的恶劣,救援行动也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和困难。由此,游客进入未开放区域将面临巨大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客遇险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游客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安全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森林公园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区域开展旅游活动。
二、广大游客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森林公园发布的通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
三、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区域周边居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景点”等区域,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
四、森林公园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者将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游客或团队不听劝返或无视通告擅自进入森林公园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区域进行旅游、探险等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或个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769-85551004
特此通告。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