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村公司”怎么干?东莞出台指导意见
东莞+ 2024-10-22 20:15:48

如何发展强村公司?怎样选聘农村职业经理人?10月22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发展强村公司和农村职业经理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强村公司的范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强村公司、引进农村职业经理人,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主体、新机制、新路径、新平台,培育一支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职业经理人队伍,提升集体资产效益,助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先发展五类强村公司

什么是“强村公司”?强村公司,主要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或参股,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为目的,实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的企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东莞突出“富民”强化制度保障,积极引入现代化生产经营方式,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加快出台发展强村公司和农村职业经理人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打造一批试点样板。

目前,东莞有强村公司66家,实际运营的有43家,在多年实践中形成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结合“千万工程”经验和东莞实际,《指导意见》提出强村公司主要发展的五种模式:

资产经营型。利用已建设、购置的物业,现有集体资源、资产以及由美丽乡村建设产生的可利用空间,统一发包出租发展物业经济;或通过流转承包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招商发展休闲观光、民宿、农文旅等乡村产业。

社会服务型。为本区域一二三产业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综合性社会化服务,为休闲观光、民宿、农文旅等各类乡村新兴业态提供管理服务、居间服务等,承接乡村保洁、绿化养护、物业管理等各类服务。

生产销售型。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结合“乡村工坊”组织开展农产品、预制菜、文创作品等乡村特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工程承揽型。依法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河道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

资本投资型。投资、参股公司实体或入股到市、镇联合发展平台。

《指导意见》 提出组建村域强村公司、镇域强村公司,解决单村、单企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鼓励镇域强村公司将分散在各村组的土地和厂房资源,通过委托经营、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连点成线、聚线成面式地整体开发和管理运营,促进跨村连片集体用地有效整合。

选聘专业农村职业经理人

什么是农村职业经理人?《指导意见》明确表示,指在强村公司专职从事与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的具备专业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

据介绍,目前东莞有10家强村公司聘请了职业经理人的有10家,他们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东莞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村域强村公司探索分类引入职业经理人。《指导意见》 提出选聘方向,突出“专业化”“规范化”“公开化”。其中,专业市场或者物业较多的,重点引进土地整理、物业招商运营方向的职业经理人;农文旅产业条件好的,重点引进乡村旅游方向的职业经理人;集体经济实力雄厚和富余资金较多的,重点引进金融投资方向的职业经理人。

公开选聘的村域强村公司职业经理人,其聘任、解聘、薪酬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提出建议,经成员大会或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大会决定。镇域强村公司职业经理人的选聘与管理方案,由镇街相关部门会同参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制定。

东莞将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支持镇村以镇或村为单位聘请专业的投资、招商等强村富民顾问或团队,探索建立注册会计师联镇驻村新机制,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和法务服务,助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字:记者 周桂清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