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6月1日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至今已满四个月。这一系列政策包括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以及放宽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等,旨在吸引和留住更多高素质人才,推动东莞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6月1日实施的《意见》中规定:在稳定居住就业方面,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将由原来的“双五”调整为“单一”。原落户政策规定,非莞户籍居民申请人应同时满足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和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两个条件,才能申请入户。新政规定,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可以申请入户我市。
对于大学生落户,目前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先就业后入户”政策,新政策将实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在职人才入户方面,新政放宽人才入户年龄限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类技能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初级职称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高级工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级工放宽至35周岁以下。这一举措进一步吸引了各类优秀人才来莞发展。
新政实施以来,成效显著。据东莞市公安局统计,已有大量非莞户籍居民通过新政成功落户东莞,其中不乏高学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这些新政不仅降低了落户门槛,还简化了申请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使得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够轻松实现落户。
新政的实施不仅吸引了大量人才汇聚东莞,还推动了东莞城市竞争力的提升。随着人才数量的增加和结构的优化,东莞的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新政也体现了东莞市政府对人才引进和留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作为。
随着新政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东莞将继续成为人才集聚的高地和创新发展的热土。将有更多的人才能够选择东莞、留在东莞、贡献东莞,共同推动这座城市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