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继承遗嘱各执一词?家事法官在“家门口”解答
东莞+ 2024-10-16 19:59:45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前期充分了解结对帮村社区司法需求的基础上,今年重阳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党支部家事解纷团队深入莞城西隅社区现场了解案情,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案涉纠纷发生地。在西隅社区活动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案在莞城“家门口”开庭

家住莞城的丁某和杜某生育了丁某甲、丁某乙、丁某丙三名儿子。2002年12月,丁某、杜某与相关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将拆迁二人在城区抄纸后街一套A房屋,补偿一套城区温南路某楼B房屋用作拆除原房屋的产权调换。

2012年4月,丁某、杜某在东莞公证处立下遗嘱,愿在其百年归老后将B房屋遗给儿子丁某丙,立下遗嘱后,杜某和丁某相继去世。后丁某丙要求丁某甲、丁某乙配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以便其办理B房屋的房产证,但却遭到兄弟两人的拒绝。丁某丙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权益归丁某丙所有。

丁某甲认为,其对遗嘱没有意见,但不愿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丁某乙则认为,其从未看过遗嘱,不清楚遗嘱是什么时候订立的,对遗嘱的真实性存疑,而且其在父母生前也有赡养过父母,遗产不应全部由丁某丙一人继承。由此,各方引发争议。

巡回庭审中,当事人充分表达了意见,在查清案件事实、把握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钟柳云决定休庭并对双方进行“背对背”分开谈话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并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进一步拉近。

立案庭副庭长杨小可表示,“以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公开透明的示范庭审,让群众‘零距离’直观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定,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结对帮村拓宽基层治理“朋友圈”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家事解纷团队依托结对帮衬、“莞爱三+三”诉调对接等机制,邀请了市妇联及辖区妇联、蚬涌社区党支部、西隅社区工作人员等共同参加活动。

庭审后,杨小可面向妇联与社区紧接着开展一节孝亲敬老的“法治培训课”。就《民法典》中“继承篇”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讲解,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解析,介绍了继承的分类、继承人范围、遗嘱和遗赠的效力等法律知识,并对相关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法官多点走进社区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调解能力,有效提升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东莞妇女维权站站长黄俏弟说道。

这场“巡回审判+法治宣讲”是东莞第一法院立案庭家事解纷团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一个剪影。下一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法院与妇联、社区村镇等相关部门联动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党支部结对帮村工作,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宣讲活动,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当中,助推“百千万工程”见行见效。

文字:记者 王骁 图片: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