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东莞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东莞+ 2024-09-14 19:34:26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相关行业经营者发布提醒告诫书。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双节期间将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相关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合理定价、诚信经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相关行业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根据经营成本及供求关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不得趁中秋、国庆节日和草莓音乐节之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依法明码标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相关行业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做到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交易。

餐饮不得强制消费

双节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价目表中标明品名、计价单位和价格等要素,规范使用菜单,提供纸巾、茶水、果品、点心等计费商品或者有偿服务时,应当价格合理,并事先告知消费者,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任何形式强制消费。

酒店不得临时加价

双节期间,各酒店、宾馆、旅社、民宿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住宿房价标准,房价外的收费商品或服务要在显眼位置标示价格,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

严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景区不得强行销售联票

双节期间,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好门票价格、景区内交通服务、导游讲解、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工作,要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强行销售联票。督促景区内经营商户规范价格行为,引导景区内餐饮行业合理定价,景区内及周边停车场应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时限等。

交通严禁随意涨价价外加价

双节期间,各交通运输服务业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价格政策,做好收费公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对优惠人群实行优惠,严禁利用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涨价、价外加价。

文字:记者 冯欢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