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整治!东莞多镇街正在排查
东莞时报官微 2022-07-21 17:51:49
严查!严查!
东莞正持续打击非法燃气

连日来

东莞多镇街开展

城镇燃气用气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

及时拆除隐藏在群众身边的
“定时炸弹”

 

万江

 

7月19日上午,万江城管分局联同燃气企业等到石美社区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宣传人员在人流较为密集的市场旁设置了宣传咨询点,现场向周边群众展示直排式热水器、波纹管,结合宣传单张讲解直排式热水器和“黑气”的危害,以及遇到燃气泄漏情况应如何正确处理等应急处置方法。

 

随后,到周边餐饮店进行入户宣传和检查,引导店主使用正规气瓶,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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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

 

在横沥,一场督导行动同步进行。城管分局、网格中心、应急管理分局等组成督导组,深入田坑村,重点检查了出租屋、餐饮场所。

 

督导过程中,发现存在燃气用具胶管老化、餐饮场所违规使用“黑气”等安全隐患,检查组立即要求用户现场整改,并向燃气用户普及了安全用气知识以及不规范用气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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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滘

 

自燃气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以来,道滘城管分局就牵头细化完善了相关方案,明确各部门、村(园区)职责及工作实施路径。

 

由城管片长牵头,联合网格、应急、各村(园区)、燃气企业等组成入户行动小组,深入餐饮场所及商铺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走访和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对餐饮场所、商铺、三小场所、居民房屋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

 

7月以来,已出动126人次,检查各类用气场所445家。

 

谢岗

 

“黑气”缺斤少两,安全性差,容易形成安全隐患。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们打击“黑气”也绝不手软。

 

日前,为全面打击“黑气”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谢岗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巡查至莞惠路农业银行路段时,发现一辆疑似运送“黑气”车辆,现场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查处。经核查,该车辆存放26瓶黑气瓶。

 

随后,谢岗城管分局又接到举报称,位于曹乐吓角村三巷9号发现一辆疑似运输“黑气”车辆。接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扣。

 

目前,对上述超40个违规钢瓶已被暂扣,涉案车辆交由交通部门处理,人员交由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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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

 

在中堂,城管分局联合江南社区居委会开展了打击“黑气”隐患行动。

 

工作人员巡查至江南工业东区振南路13号、江南社区中心路37号旁发现疑似运输“黑气”摩托车,经城管工作人员截停、核查,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暂扣15kg气瓶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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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城镇燃气用气安全

“百日攻坚”行动仍在进行当中

东莞城管将继续做好

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加大用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为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用气

保驾护航!

非法燃气

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
更是城市的安全隐患
威胁着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黑气”就是“诈骗”

01

气的重量、质量无保障

“黑气”通常利用“短斤短两”的手段坑害客户,有些“黑气”还用二甲醚等违规气体混充,造成钢瓶胶圈腐蚀,形成漏气隐患!

02

用户安全、权益无保障

“黑气”经营者为节省成本,所使用钢瓶大多是超期或报废的钢瓶,随时有可能发生爆裂,引发事故。且由于“黑气”经营者通常并非专业人士,缺乏入户安全检查服务,存在用气安全隐患时难以及时排查整治。

03

流动商贩,出事追不了,经营场所无保障

“黑气”销售点无合法经营手续,且流动性大,一旦发生事故,用户财产及生命安全难以及时追责。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该如何辨别“黑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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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黑气”三步走

01

查证件

购气前查清对方储配站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站是否持有《燃气供应许可标识》,送气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及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02

看标识

看钢瓶是否有“CS”钢印,是否附有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可在钢瓶的护罩上看到钢瓶的出厂日期和使用年限,若是检测过的钢瓶可在角阀上看到检测牌的检测日期。

03

查二维码

合法合规的燃气瓶上有独一无二的二维码,相当于是每个燃气瓶的“身份证”。市民拿出手机扫一扫燃气瓶上的二维码,就可以查询到这个燃气瓶从充气到运输,从销售到市民家庭的每一个环节。

 

如何举报“黑气”?

2021年9月16日
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发布
《关于开展东莞市“黑气”专项有奖举报的公告》
该公告有效期为1年
大家目前可以继续根据公告指示
对“黑气”进行举报图片

 

公告全文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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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市“黑气”专项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打击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黑气”)行为,进一步压缩“黑气”经营者生存空间,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有序健康发展,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东莞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会制定了《东莞市“黑气”专项举报奖励方案(试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发现下列违法行为的可进行举报:
(一)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
(二)利用机动车辆或其它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流动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三)其他违法经营“黑气”的行为。

 

二、奖励标准
举报人或单位举报内容经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核查属实的,由市燃气行业协会根据该案件涉及“黑气”实瓶(即充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数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一)10瓶以下(含10瓶),奖励500元-2000元;
(二)11-50瓶,奖励2100元-5000元;
(三) 51-100瓶,奖励5100元-10000元;
(四) 100瓶以上,奖励20000元;
(五) 对“黑气”类刑事案件查处提供重要线索并经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视情况奖励20000元至50000元;有重大贡献,造成违法主体被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追加一倍奖励,追加部分最高不超过50000元。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城市管理综 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或市燃气行业协会进行举报。举报热线:18925528162;受理举报电子邮箱:hqyjjb@163.com;受理举报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燃气热力科或燃气协会。
四、工作规则
一) 举报受理规则
有奖举报应贯彻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举报人明确提出有奖举报的,须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和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地址、时间、相关图片证据等有价值线索材料。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1、举报对象不清、未明确指出“黑气”违法行为具体情形或未提供违法行为详细地址的;
2、举报人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
3、影响举报受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其他情形。
(二) 奖励规则
1、多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举报人平均分配奖金;
2、同一 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 报的时间为准;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举报多个违法行为的,可获得多次奖励;
3、举报案件被查处,“黑气”违法主体已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并结案的,该违法主体再次实施“黑气”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继续举报并获得奖励;
4、举报前,有关部门已经发现并作出处理的“黑气”违法行为,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5、打击“黑气”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黑气”违法行为,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三) 保密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一切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如下:
1、在举报受理、查处、奖金核发、资料存档等过程中,严禁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不得向被举报方透露任何与举报线索有关的内容,也不得公开议论举报内容有关事宜。
2、举报受理材料必须按要求妥善存放,无关人员不得翻阅;工作人员必须在确保材料不外泄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和借阅。
3、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和市燃气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须签署保密协议。
(四) 真实性原则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伪造举报材料,骗取举报奖金,违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举报核查和奖励申领程序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或市燃气行业协会受理举报后,对举报内容和信息进行分类登记,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举报人是否受理举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对照举报内容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案情复杂或客观原因不能完成调查的,可以适当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0日,同时向举报人说明延期的具体情况。
举报内容核查属实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须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黑气”违法行为举报奖金申请表》并移交至市燃气行业协会,协会按照申请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举报时的手机号码到市燃气行业协会进行现场拨号认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账号办理领奖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场进行拨号认证和办理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六、工作要求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燃气热力科以及市燃气行业协会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故意透露线索给他人举报以获取奖励;不得在奖金核发过程中徇私舞弊;不得在举报受理或查处过程中推诿拖延、通风报信、玩忽职守。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七、其他
本方案由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实施期间可视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
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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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同时提醒:

凡是要致电私人手机号码购买

都有可能是黑气

凡是气瓶又脏又破外表形象差

都有可能是黑气

凡是气瓶没有充装记录二维码电子标签

一定是黑气

请一定要 正规的燃气场站、供应站点
充装、购买燃气
自觉杜绝“黑气”!

 

小编也在此提醒大家

在使用正规燃气的同时

亦要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减压阀

输气管、炉灶等器具

防范事故的发生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