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堂镇交通运输行业5起违反防疫规定的处置情况通报
水乡中堂
2022-07-15 15:16:20
关于中堂镇交通运输行业5起违反
防疫规定的处置情况通报
中堂镇疫情防控各工作专班持续对各类场所开展巡查,督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从严处置。
近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交通运输行业多家经营主体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严格要求顾客落实扫场所码进场、测体温等防疫措施,给社会带来疫情传播的风险。根据有关规定,中堂镇执法人员立即要求经营主体停止人员进场并责令其整改,切实加强落实场所码打卡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经营主体通报如下:
1.东莞市众好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东泊社区107国道通用五金商业街D座4号)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严格要求顾客落实扫场所码进场、测体温等措施。
2.东莞市顺通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东莞市中堂镇大新围路72号106室)未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严格要求顾客落实扫场所码、测体温进场等措施。
再次提醒: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各类场所主体须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按规定设“场所码”,并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安排工作人员引导督促流动人员扫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拒不遵守防疫规定,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将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来源丨中堂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