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统筹 双胜利|东莞市检察院:坚持检察能动履职 全力服务“双统筹”
东莞+ 2022-06-01 06:20:32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积极维护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东莞市检察机关及时制定《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从依法严惩各类涉疫情刑事犯罪、修复因疫情受损的社会经济关系、促进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推进、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工作和构建涉疫执法司法的协同工作机制共6个方面出台措施,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市检察院党组坚持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暨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市有关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布置做好检察疫情防控工作。加大请示报告力度,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根据防控形势变化,切实强化检察工作各环节的防控措施,确保检察办案安全。

坚持对涉疫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

在办理涉疫刑事犯罪案件方面,东莞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用足用好“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准确把握涉疫情案件的相关法律适用,做好相关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严厉打击疫情期间暴力伤医、哄抬物价、制造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犯罪,及时惩治妨害传染病防治、制造传播谣言等犯罪,依法及时有效规制疫情防控期间的失序行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严厉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建立涉疫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批捕涉疫犯罪案件229件439人,起诉250件423人。办理的文某东、饶某非法经营案,被最高检评为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第七批典型案例。

坚决筑牢“外防输入”铜墙铁壁

紧跟防控形势变化,全力支持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外防输入”工作。疫情期间,东莞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走私、偷渡犯罪,联合市公安局及时统一办理走私冻品犯罪案件执法标准,确保对偷越国(边)境犯罪和走私冻品等犯罪及时有效惩治,坚决遏制相关犯罪数量上升态势,提前介入并依法办理了案值超8亿元的“9·18”特大走私冻品案。在东莞海警局建立派驻检察室,就共同打击海上刑事犯罪、推进涉海公益诉讼、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海陆一体平安建设。

■东莞市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落实,强化寄递安全监管

全面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工作

东莞市检察机关切实强化细化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疫情期间采取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进一步压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责任。始终把支持配合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督促监管场所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开展检察监督。

积极维护疫情防控公共利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东莞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明确将公共卫生防护行为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共办理涉野生动物、防护物资等公益诉讼案件118件。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非法捕猎、买卖野生动物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实施惩罚性赔偿。主动督促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对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的及时依法立案。

深入推进涉疫案件源头治理

东莞市检察机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畅通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访渠道,切实加强疫情期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疫申诉案件,依法妥善化解涉疫不可抗力纠纷、劳资争议纠纷、侵权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和涉外民商事纠纷,共办理涉疫劳动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民事申诉67件。

积极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联合我市邮政、海关、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坚决落实快递物流行业特别是涉境外货物邮件的疫情防控措施,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贩运毒品、枪支等违法犯罪,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共同加强寄递安全监管工作。

切实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

疫情防控期间,东莞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我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满工复产,运用法治手段为企业纾困解难。妥善处理涉疫涉企案件,注重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切实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依法对涉案企业人员采取非羁押措施816人。如何某强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中,依法对何某强决定取保候审并促使其经营的家具厂劳资问题得以解决,工人规模从40人恢复至125人。与市工商联联签《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民营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保护,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邀请我市民营企业和港台资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听取企业代表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

东莞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慎终如始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为东莞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文字:记者 王骁 图片:受访单位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