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违规行驶,“百吨王”凌晨被查获
i东莞 2022-05-10 16:18:20

5月10日凌晨,道滘交警大队在东莞大道道滘段成功查获一辆“百吨王”,经核查,该货车核定总质量38.5吨,实际总质量为112.64吨,超载高达192.57%。

为何驾驶人明知超载还大胆上路?原来该车辆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中旬。但驾驶人却没有明确允许通行的区域,以为有了这个“通行证”,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在任何路面通行。

交警提醒:大型货运车辆超载行驶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在道路上移动,一旦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轻微,也可能造成严重伤亡,请广大驾驶人切实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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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载的极大危害

1、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心里总有防执法部门查处的戒备,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二、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文字:记者 尹金钟 图片:东莞交警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