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信用修复”重塑企业守信意愿
i东莞 2022-05-07 10:36:50

近日,黄埔海关所属凤岗海关关员正在制作一批获得信用修复的企业文书,并逐一电话通知企业,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第三批获得海关信用修复的企业。

“此前,由于合同料件短少等违规行为,我们公司被海关降低信用等级为失信企业。得益于‘信用修复’政策,给我们提供了自主修复企业信用的渠道。”东莞某电业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黄经理说。

“信用修复”政策是海关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的具体举措,也是海关总署令第25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修订的一大亮点。

依据《信用办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且满足相关时限要求的,可以向海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此外,《信用办法》还规定,失信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新的违规行为,海关应当对其作出信用修复决定。此举一方面鼓励失信企业通过合法渠道提升信用水平,恢复正常信用状态,重塑守信意愿,保障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海关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效能,使更多符合资质的企业回归到同一信用起跑线。

“《信用办法》实施后,凤岗海关主动告知我们公司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并指导我们递交了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经海关审核,目前我们公司已经拿到了信用修复法律文书。”黄经理说,“我们现在更加珍惜重新获得的普惠信用等级,在今后的进出口活动中,我们也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不断提高信用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

据悉,《信用办法》颁布以来,凤岗海关多措并举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我们通过档案查阅、在线核对理清底账,形成关区失信企业清单,通过线上政策宣讲会形式第一时间将政策宣传到位,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认真细致地解答企业疑问。同时,按照‘接收一个、审核一个、跟踪一个、服务一个’的宗旨,依法公正做好核实工作,确保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执行到位、顺畅运行。”凤岗海关综合业务一科科长朱樑说。

《信用办法》突出“诚信守法便利”的政策导向,着力引导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律意识和自管水平,变外在“他律”为内在“自律”。同时,《信用办法》提出的一系列举措也有利于推进关企互信、构建社会共管机制,形成双赢格局。

凤岗海关副关长周凤仙表示:“凤岗海关以‘双循环’格局为立足点,以激活企业主体为动力,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东莞外贸搭上‘快速列车’。”

据悉,自《信用办法》实施以来,截至4月30日,黄埔海关已依法完成147家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目前关区失信企业43家,同比下降75.4%,关区无严重失信企业。

文字:首席记者 曹丽娟 图片:曹丽娟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