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刚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i东莞 2022-04-28 15:53:53

谢刚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2月24日,我本人在东莞市长安镇榄园路1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未经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增加设备,没有编制环境报告影响表,就直接投入生产。该事件反映出我本人环保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环保理念不到位。经过生态环境部门的批评教育,我本人对此深刻检讨,已按要求彻底整改,并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但我本人仍然深感愧疚,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符合标准的马上关停;

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谢刚

承诺时间: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