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执法,石排大力打击东江沿岸违法污染行为
东江石排微信公众号 2022-04-28 10:18:56

为加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水源保护,保障东江饮用水水源安全,4月26日下午,石排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石排镇公安分局、石排镇水务运营中心在东江水源保护区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东江沿岸违法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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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石排镇自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进行了检查。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多名携带钓鱼工具的群众在东江边进行垂钓,随即对多名垂钓者进行了宣传教育,向垂钓者发放了宣传资料告知其水源保护区的重要性及相关保护条例,对4名垂钓者进行劝停,并制作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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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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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东江水源保护区的重要水源保护段,石排辖区内一级水源保护区长达2400米,是东江水源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质安全与人民用水健康环环相扣。下一步,石排镇将继续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保护工作,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文字:石排生态环境分局 图片:石排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