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通知,向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转发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要求各地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推进机制创新,提升执法监察工作质量。2021年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罚款位列全省第二,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下面,我们通过四个亮点,跟大家回顾近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翌晟家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
亮点1
建立健全执法效能评分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罚款位列全省第二
执法效能指的是行政执法的效果和作用,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因素,也是检验执法监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方法。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出台了《东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效能评分规则》,初步建立起执法效能评分机制。此外,每月通报执法效能评分情况,约谈后进分局,较好地消除了少数领导“只要不发生事故,罚与不罚无所谓”和“不能罚、不想罚、不敢罚”的宽松软思想。
为进一步健全执法效能评分机制,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把专项行动、联合执法等情况纳入评分规则,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罚款位列全省第二,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10%”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执法人员在东莞市金企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
亮点2
率先推行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典型案例报送情况多次获得通报表扬
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模式,积极探索“执法人员检查、专职安全员巡查、企业安管员自查和专家协查”四位一体的“4+1”隐患治理方式。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监察方式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监察转变,执法检查由保姆式服务向管理式监督并重转变,执法主体由单一向联合执法转变。
其中,在事前监察方面,建立了一支3000多人的专职安全员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充实了执法力量,做到巡查“无假日、无死角、全天候”;在执法监督方面,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1086家,严惩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279人次;在联合执法方面,积极同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电力、气象等单位建立联合协同执法机制,采取提前介入,并运用停水、停电等多种手段,使制止难、执法难、执行难等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亮点3
创新监督检查模式
实现了三个“转变”
为了快速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2021年4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与东莞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应急管理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新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可以立即邀请公安部门联合协同执法,快捷高效地打击和制止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活动,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联合执法机制运行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企业439家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4人,立案判决19人,同时成功查办了15宗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等涉嫌犯罪案件,3宗案例被省应急管理厅列为典型案例的合格案例,典型案例报送情况多次获得省应急管理厅通报表扬。
亮点4
完善执法办案激励机制
案例办理数量稳步上升
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决定着执法效能的高低。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2021年2月,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办案业务评比活动实施方案(试行)》,举办安全生产执法业务评比交流活动,评选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办案先进团队”“办案能手”和“优秀案例”,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激励机制,强化了执法培训力度。
此外,通过举办执法办案业务评比活动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担当意识,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办理数量稳步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