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调整的公示
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01-01 08:42:37

居民朋友:

根据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的通知》(东卫函〔2021〕23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从2022年1月1日起,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的服务时间调整为每天7:30至23:00,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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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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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当日23:00-次日8:00(以发票打印时间为准)因急诊就诊,可直接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

医院主诊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是否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经诊断病情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即: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5%);

不符合急诊临床诊疗规范的,按自费诊疗处理;

符合急诊临床规范,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定点医院现场办理结算报销手续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在诊疗后60天内(逢周三、周日)到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收费窗口办理门诊医疗费报销手续(地址:南城街道新基广彩路3号1栋4楼收费处)。

2

站点服务时间外的门、急诊患者可到中心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不变。

3

照顾对象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市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的,由于特殊原因未现场结算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星报销。

具体查看下方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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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门诊医疗费报销需准备资料

  • 医院门诊的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医疗收费收据(发票)第一联背面写明原因,加盖“参保人身份核实确认章”,交医院主诊医生签字确认、填写医生工号;

  • 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门诊处方复印件);

  • 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代办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代办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居委会证明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20 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医保个账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重复支付”,即: ** 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后去医院就诊,出示了转诊单,但由于系统问题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医院现场结算,如使用了医保个账(即金卡)全额支付医疗费的,该情况无法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后续医疗费用社保报销。 ** 如不使用个账全额支付(即现金、银行卡等其他支付方式),则可以办理医疗费用社保报销。参保人在我中心及各服务站点就诊参照上述规定。

详情可查看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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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