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曝光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东莞两家企业被罚
i东莞-应急365
2021-12-10 10:3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下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但近期,市应急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现象。对此,市应急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处理。
今年9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长安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东莞市美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3名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不仅如此,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立即落实整改,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合计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对于该生产经营单位的3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10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坑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瑞泰鑫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也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焊接与热切割的特种作业人员并未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焊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
经调查认定,针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字:伍江 通讯员 莞安
编辑:唐嘉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