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可以根据基层自治管理需要,采取在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智能化闸口的方式进行围蔽管理;围蔽停车管理必须依法合理、符合要求,不能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上非法设卡……近日,《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多渠道增加停车位供给
《指导意见》的目标是完善村(社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强化区域道路交通管理和联防联控,优化村(社区)停车资源供给及交通组织路线,提高村(社区)停车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根据《指导意见》,村(社区)应充分挖潜停车资源,利用待建土地、边角空地以及闲置物业,通过改建或新建方式优化内部公共停车场设置。鼓励村(社区)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或不具备供地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条件下,设置无建构筑物的临时路外公共停车场。
鼓励村(社区)整合利用经济效益低下或闲置的建设用地,或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立体停车库等停车设施,或通过“平改立”设施增容,多渠道增加停车资源供给。
村(社区)可以参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有关要求,在内部道路上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作为补充停车资源,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停车管理服务。
依法合理围蔽停车管理
为有效加强村(社区)内部停车管理,村(社区)可以根据基层自治管理需要,采取在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智能化闸口的方式进行围蔽管理。但围蔽停车管理必须依法合理、符合要求,不能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城市道路上非法设卡,不能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确保安全规范有序。
村(社区)应结合停车规范管理需要及区域实际,配备足够的停车服务管理人员。原则上每100个停车泊位应配备至少1名停车协管人员,确保停车收费和管理服务并重,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
村(社区)停车管理系统原则上应具备车牌识别、移动互联网支付(二维码、无感支付等)、车位感知、场内诱导等功能。停车设施有关信息数据必须接入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及市政务数据大脑,加强停车动态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
鼓励制定不区分对象、标准统一的收费政策
对于市民非常关注的收费问题,《指导意见》中也做了规范。
《指导意见》中提出,村(社区)应按照辖区内停车设施类型,根据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需求,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村(社区)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汽车保有量、车位存量、村(居)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向市发展改革局申请突破政府指导价。鼓励村(社区)制定不区分对象、标准统一的收费政策,收取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要用于村(社区)停车管理以及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停放服务标准
村(社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或督促运营管理企业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并设置服务投诉渠道和建立快速处理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指导镇街(园区),定期对村(社区)停车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村(社区)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应指导镇街(园区)对集体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对村(社区)停车管理项目集体收益管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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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时间
11月10日—11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话:0769-22002132、0769-22002007
2、电子邮箱:1208091287@qq.com
3、邮寄地址:东莞市莞长路立新交通大厦(市交通运输局5楼综治科),邮编523125。请在信封上注明“《东莞市村(社区)停车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