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元执行案成功和解,东莞法官让上市公司起死回生
i东莞 2021-09-24 22:10:58

“我们公司已经正常经营,股市也正常交易了,广大股东权益保障了,1000多名员工的饭碗也保住了,非常感谢法院挽救了我们的企业。”8月27日上午,被执行人深圳市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能源公司”)法务萧先生来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给法院送来一面写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为民解忧”的锦旗。巧合的是,也就在前一天,申请执行人东莞瑞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瑞某公司”)代表罗先生也向法院送来写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

该起执行案件是东莞中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该院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将司法为民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履行职责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为民的温度。

上市公司6亿债务被申请执行

据了解,能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008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上市。公司核心业务包括精细化工、生物基降解材料、新能源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运营等领域。

2020年初,该能源公司由于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加之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举步维艰。5月底,深交所给予该公司退市风险警示。这一系列变故,让能源公司根本无力偿还瑞某公司6亿多元债务。双方在诉讼阶段本来已经签署了调解协议,但能源公司由于经营问题还是未能按时履约。

“当时我们那些股东都很着急,多次开会商讨对策。面对6亿多元的债务,公司真的压力巨大。”萧先生回忆说。

2020年12月18日,东莞中院执行局收到瑞某公司的执行申请,要求对“能源公司”采取执行,清偿5.3亿元债务以及七千多万元违约金。

东莞中院执行法官张永棋带领团队随即进行了细致摸查。“这起执行案,涉及到1家母公司、6家子公司,分布于广东的深圳和佛山、河北、江西、宁夏、河南等地。”张永棋说,虽然该上市公司涉及多个省市,但是得益于智能化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在财产摸查阶段,执行团队不用像过去那样大海捞针。“只要在网络查控系统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发起查询,各相关部门就会把信息反馈过来,本地的财产我们去查封,外地的财产可以通过执行系统请外地法院协助查封。”

张永棋说,摸清该公司的资产情况后,法院立即冻结了能源公司账户两千多万元。随后,张永棋来到深圳的两家子公司实地走访,对相关设备进行活查封。

“我们当时主要是找负责人、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工资发放等情况。查封股权、机器设备等,公司都很配合。我们发现公司也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张永棋说。

法院善意执行促成双方协商

“经过法院的调查,该上市公司还是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只是目前经营困难。”张永棋说,考虑到该公司的经营能力、还款实力、员工数量、债务偿还能力等,法院决定“放水养鱼”,采取善意执行来救活企业,同时也能够最大程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如果强制执行,导致这个企业垮了,大量股东权益无法保障,一千多名员工都将失业。而且单纯拍卖厂房机器价值也不高,资产会大幅缩水,瑞某公司的债权势必受到影响。善意执行,‘放水养鱼’才是双赢的解决方式。”张永棋说,法院执行不是简单的查封和拍卖,还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问题。

然而,此案件和解存在两大困难:一方面对于6个亿的债务,能源公司短时间内很难筹集到这笔大额资金,另一方面是双方不信任,因为之前的调解协议能源公司没有如期履约。

疫情发生以来,诸多企业存在债务违约问题。“要区分开企业是经营困难还是故意逃避执行。如果确是经营困难,法院应尽力善意执行去挽救。”张永棋认为,如果既能挽救这家企业,也能顺利完成执行,使双方共赢,这样的执行才更有意义。

为此,张永棋先是找到了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先生,希望他主动履约。蔡先生坦承目前没有履约能力,希望能获得更多的履约时间,分期偿还债务。

随后张永棋又联系瑞某公司,希望其理解疫情之下不少企业生存不易。刚开始瑞某公司态度比较强硬,要求直接拍卖处理能源公司名下财产。

“能源公司现在正常运营,一旦强制执行,企业资产价值将大打折扣,还有这一千多员工的安置费需要优先受偿,你们最终执行到位的金额将极大降低。”在法院的反复协调下,瑞某公司也同意协商调解。

“放水养鱼”兼顾双方利益

做完背对背沟通后,今年1月份,执行团队组织了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意向。

为了促使能源公司主动履约,执行团队在双方商讨解决方案阶段,定期对能源公司银行账号的进账及时冻结划扣,并且定期致电双方了解进度。4月份,双方的协商出现僵持。法院告知能源公司,如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查封拍卖各项资产来抵债。

5月底,双方就调解协商达成初步意见。为了提高和解的可能性,张永棋建议能源公司筹措一部分资金作为和解诚意金。“每一次调解都是一次考验,由于双方的不信任导致调解难度非常大,法官需要想尽办法打消双方的顾虑。”张永棋说。

6月份,执行团队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协商。期间,能源公司也积极自救,通过出售电站等方式筹措到大量资金,保障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部分债务偿还。经过反复磋商,双方最终就还款细节达成一致,并于7月5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随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能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以便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公司非常满意,法院工作做得很好,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会及时沟通反馈。目前能源公司于9月18日已经全部清偿。”9月24日上午,罗先生反馈说。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肯定,朴实的话语也是对法官的鞭策。收到锦旗的张永棋说道:“心系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官的职责所在,这次受到当事人的肯定,是对我工作的极大鼓舞,以后在工作中我会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放水养鱼’,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施过程中要多方了解核查企业的经营能力、还款意愿,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同时,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切实帮助企业重整盘活、纾困解难。”东莞中院执行局局长张立鹤表示,这起案件的圆满调解并顺利执行,仅仅是东莞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今后,将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通过便捷的诉讼切切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把司法便民为民落到实处。

文字:尹金钟 通讯员:袁小燕 图片:通讯员:袁小燕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