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1月22日,全市投票选举市、镇两级人大代表
莞香花开、东莞人大、严实莞家 2021-09-03 11:41:26

9月2日,市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部署有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选举委员会主任黄耀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何跃沛、梁荣业及市选举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市选举委员会公告、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提纲。

会议决定,按照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21年9月至11月期间,安排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各选区投票选举市、镇人大代表的时间是2021年11月22日;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凡是在2003年11月22日零时前出生的公民,均达到选民的法定年龄。

会议强调,市选举委员会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换届选举正确方向和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安全;要严明换届选举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加强换届选举宣传工作,为全市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

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拉开序幕,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将于本月启动

东莞的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拉开序幕。9月2日,记者从市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经前期准备,我市将于本月启动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工作。

根据市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安排,我市将于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开展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工作;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开展酝酿候选人和投票选举工作;11月下旬至明年1月中旬召开人代会,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

记者从市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划分选区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在选举期间,选区是进行选民登记、分配代表名额、提名代表候选人和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基本单位。选区的划分需经本级选举委员会确定后再公布。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凡在2003年11月22日零时前出生的公民,均达到选民的法定年龄,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东莞市人大代表名额为450名;经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全市各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556名。市、镇人大代表名额将按程序分别由市、镇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选区,以选区为单位进行同步选举。

东莞市选举委员会公告

依照法律规定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县乡(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要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我市在2021年9月至11月期间,安排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依法设立市选举委员会和各镇选举委员会,街道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东莞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东莞市人大代表名额为450名;经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全市各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556名。市、镇人大代表名额按程序分别由市、镇选举委员会分配到各选区,以选区为单位进行同步选举。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向市、镇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全市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各选区投票选举市、镇人大代表的时间是2021年11月22日。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凡在2003年11月22日零时前出生的公民,均达到选民的法定年龄。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

全市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选民意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我市广大选民要积极行动起来,珍惜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自觉参加选举活动。要防止和及时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凡用贿赂、暴力、威胁、欺骗或其他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市、镇选举委员会将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诉和意见,司法机关也将受理选民对上述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和申诉,以保证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东莞市选举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