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进行时 | 赞!横沥公安获群众手写表扬信!
文明横沥 2025-11-19 17:19:18
群众来信
图片

你们好! 此刻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写下这封信,向贵局所有警员,特别是铁骑队员在交通事故中的出警迅速、秉公执法、踏实负责表达我最诚挚的谢意!

我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晚上,在横沥某小区出入口处与一私家车发生碰撞。案件处理过程中,铁骑队员认真负责,看似一句简单的问询,安抚了当事人紧张的情绪。面对愤怒与指责仍然不为所动,始终以高度责任感投入工作,展现了公安警察队伍“秉公执法”的宗旨和精湛的业务能力,秉持了法律的精神与原则,维护了社会正义与公共利益。这种雷厉风行、为民解忧的工作作风令我深受感动。 

最后,要感谢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领导以及横沥大队的领导们,好的警员一定离不开你们的辛苦付出与栽培。相信在你们的督办领导下,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横沥大队一定会越来越好! 麻烦局长信箱工作人员代为转达,多谢!

 

a1f7cc02e0730e8fff9e3d27f4b75842.jpg

d3a3826420804cf5c81a10387275be7d.jpg

经核查

11月05日晚

一辆小型客车

在横沥镇某小区出入口

骑电动自行车的周女士

发生碰撞

造成车辆损坏

以及周女士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

 

铁骑队员梁振堃到场后

先是确认事故双方的身体情况

再将事故现场情况上报至

横沥交管大队

 

民警卢柏彬通过

查看事故现场情况及调取监控

认定小型客车驾驶员

因机动车违法(驶出驶入入口未注意安全

负事故全责

周女士无责

 

事故处理现场

小型客车驾驶员情绪较激动

认为停放在路口的货车

影响了他的视线

所以才没有发现周女士

认为判决非常不合理

 

铁骑队员梁振堃详细解释了

认定他全责的原因

“驾驶机动车出入路口,

必须要仔细观察路口的情况,

特别是

有临时停放车辆影响视线的情况,

周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

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机动车驾驶员

必须停车让行

同时

告知小型客车驾驶员

如仍对事故认定有异议

三天内可到市交管支队

申请行政复议

 

现场得到帮助的周女士

深受感动

事故次日

特意手写表扬信

致信“局长信箱”

表达自己的认可和感谢

 

此次事故中

在两位警员的协作下

顺利化解矛盾

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获得了群众的肯定认可

 

在此

感谢您的认可

横沥公安定会加倍努力

让群众更满意

让横沥更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