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管一摊到协同作战 从“人海战术”到智慧监管
广东系统推进海上高危游乐活动“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
如今,走入广东海域,各类海上游乐活动蓬勃开展:在珠海万山群岛,经过规范登记的海钓船整装待发;在惠州巽寮湾,配备智能监控系统的游艇有序航行;在汕尾红海湾,应急救援船只在重点海域巡逻值守……这一幅幅海上安全画卷,正是广东系统推进海上高危游乐活动“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的生动写照。
广东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2025年确定为“隐患排查治理年”,创新运用“一件事”改革思维,破解海上安全监管难题,取得显著成效。
明确职责,实施全链条监管
广东作为海洋大省,海岸线总长超4000公里,居全国首位。随着海上娱乐活动兴起,休闲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广东从顶层设计着手,建立全链条安全监管框架,今年4月,广东省安委会印发《广东省强化海上高危游乐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7方面30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厘清海上高危游乐活动“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防范。
《方案》聚焦法规标准建设,提出从省级层面分行业、分领域推动出台各类海上高危游乐活动安全管理规范,明确活动范围和安全运营标准,建立健全行业准入与日常监管机制。同时,引导各地建立安全营运档案,落实经营活动报备制度,鼓励正规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方案》明确要制定职责清单,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配合、属地政府具体落实”的协作配合机制,避免海上“三不管”地带出现。针对潜水和海钓等高危游乐活动,《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加强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试点推行潜水教练员“一人一码”监管模式;建立海钓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涉海钓活动船舶管理,鼓励推进组织化经营。
“这30条措施条条都是‘硬举措’。”广东省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比如,明确海钓船舶的资质要求,加强对潜水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等,这些都是首次在省级层面予以明确。”
在省级部门层面,广东海事局印发了《强化海上高危游乐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了25项具体任务;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旅游领域海上高危游乐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细化四大类近30项具体操作标准。
法治是治理的基石。广东采取“省级指导、地方先行”的创新路径,推动12个省有关部门、14个沿海地市出台涉海上高危游乐活动安全管理规范。
珠海市发挥特区立法优势,率先破题。2025年3月,《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出台,是广东省内首部专门规范海钓活动安全的法规。“这部法规明确了海钓船舶、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创新设置了海钓经营备案制度,解决了过去海钓活动‘无法可依’的困境。”珠海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广州、深圳、汕尾等地也紧随其后,陆续出台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起具有广东特色的海上高危游乐活动法规制度体系。
“立法的目的不是限制,而是规范。”广东省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明确了规则,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多管齐下,消除海上安全隐患
广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多轮专项整治,多管齐下消除海上安全隐患。
今年3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赴21个地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检查渔船80余艘、渔港21座,发现重大隐患6项、一般隐患30余项。
同时,该省部署商渔船碰撞、涉渔“三无”船舶等专项整治,推动海上安全治理进入攻坚阶段。10月,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属地部门取缔非法捕捞“三无”船舶窝点,查扣船舶6艘,1小时完成清理。
广东紧盯涉客船舶风险、船碰桥风险、商渔船碰撞风险、涉渔“三无”船舶风险,摸清“人、船、环境、管理”的最薄弱环节,对重大隐患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和落实管控措施。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巡航检查3万余次,共组织全省排查隐患2.3万余项、重大隐患273项;派出专家3716人次,服务帮扶企业2314家次,帮助企业自查隐患3878项、重大隐患40项;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去年以来,共查扣涉渔“三无”船舶5820艘、拆解5260艘。
该省严管渔业船舶安全风险,紧盯渔业船舶违规参与海上高危游乐活动安全风险,组织开展渔船渔港明查暗访和执法交叉检查,重点紧盯载员10人以上渔船。“我们紧盯‘人、船、环境、管理’四个要素,建立‘一船一档’‘一患一策’工作机制。”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负责人介绍,逐船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严查严处渔船“带病”出航作业、违规开展休闲游乐活动等问题。截至9月底,检查渔船40372艘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7372项,组织检验渔船19436艘,做到不留死角、应检尽检。
同时,该省开展联合巡航检查执法。海事、海综、海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巡航执法行动947次,查处商船违反水上交通秩序违法行为233起,查处渔船违反水上交通秩序违法行为8起,处置碍航渔船渔具、非法养殖设施1693件。
在船舶源头资质管理方面,该省加强对海上普通客船、高速客船、游艇等新建和营运船舶检验,4月以来累计检验1718艘,并对1256家国内水路运输和辅助企业进行资质核查,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资质动态监管。
科技赋能,构建智慧监管新格局
面对漫长海岸线与众多监管对象,广东大力推进科技赋能,构建“人防+技防+物防”立体防控网。
在汕尾市“民情地图”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上,155个沿海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被标注为红、黄、蓝三色,每个风险点应用场景设置了基础信息、查看定位、巡查记录、值班情况、视频监控等内容,分层分级分网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手段和防范责任,高风险点充分运用车巡、人巡、船巡、视频巡等方式,实施全要素管控。
与之配套建立的“市、县、镇、村”四级常态化巡查机制将“是否有可疑船只、是否有可疑车辆、是否有可疑人员、是否有可疑货物、视频监控是否正常工作”等5个要素,作为巡查的重点检查项目,压实市、县两级职能部门,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属地乡镇党委政府以及村(社区)网格员责任。在广东省,市、县、镇、村四级巡查队伍24小时靠前值守,对辖区港口、码头、易上岸点等沿海岸线重点区域、场所,加强常态化巡查防控,对风险点位进行每天不少于3次、夜间不少于1次的巡查,对高风险点位、在节假日期间增加巡查次数。
茂名市利用14个视频监控球机联网海防监控平台,加强对重点岸段的实时监控,构建起“全天候监控、智能化分析、快速化响应”的监管体系。
据了解,该平台是由指挥调度系统、实时监管系统等组成,通过各功能系统收集视频监控画面、人员信息、船只档案、海域动态、渔船定位数据,渔港水域情况,建立本地渔船与外省籍渔船统一监管机制,实时监控船只在港状态、进出港轨迹、火灾隐患预警,通过指挥系统发出预警指令,快速响应,指派执法人员到某区域进行巡检巡查,构建“人员一船只一海域”的统一监管平台。
广东还大力推进“智慧渔安”建设,要求所有乡镇纳管船舶安装实时定位装置,2025年底前实现“电子围栏+实时预警”功能全覆盖,构建起一张覆盖海陆空的立体监控网。船舶一旦超出“距大陆岸线12海里、县域内作业”的规定范围,系统立即触发预警,网格员第一时间介入处置。在休禁渔期间,监管部门通过定位数据核查船舶归港情况,对未经同意擅自离港的,依法禁止出航,让监管从“人海巡查”升级为“智慧盯防”。
目前,该省349艘营运客船已全部安装船舶智能监控系统,危险品货船安装率也已达到88.5%。“通过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北斗定位等技术,我们对客船的航行轨迹、航速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广东海事局工作人员表示,“一旦发现船舶偏离航线、超速航行或进入危险区域,系统会自动预警,我们就可以及时提醒船舶纠正。”
当前,广东正加快推进沿海地市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支持近岸海域有序开发,合理规划可开展潜水、海钓、海滨浴场等海上高危游乐活动的海域。
在用海管理方面,该省重点加强对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非经营性沙滩等的巡查,动态更新海上高危游乐活动用海发证情况,组织摸清海上浮桥、登船接驳平台等海上游乐设施底数,重点打击未经批准占用海域、擅自改变用海方式、超范围用海等违法用海行为。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作者:记者 黄雄 通讯员 陈享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