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车水马龙的358省道像一条永不停歇的大动脉。室内,临街的家具卖场里安静地围坐了十几号人。他们是店铺主(次承租人)、二手房东、村委会工作人员、长安镇锦厦社区综治办主任、特邀调解律师以及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的法官。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基于长安镇综治中心调解团队一个多月以来走访调查所取得的材料,各方再次“碰头”。问题到底能不能解决,就看这次协商能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而这场关键协商的背后,是一起因解约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纠纷起:解约遗留排污费争议,多方僵持诉至法院
时间回到2020年4月,二手房东麦生(化名)将店铺出租给次承租人纪生(化名)等人,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排污改造费用由纪生等人承担。本是一次常规的租赁合作,却因麦生个人原因发生转折——麦生需与纪生等人提前解约,后续由纪生等人直接向一手房东租赁商铺。然而,解约过程中矛盾凸显:次承租人纪生等人尚有排污改造费及部分占有使用费未支付,多次沟通无果后,麦生选择将纪生等人起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并非完全一致:对于欠付的占有使用费,双方均无异议;但在 “排污改造工程是否实际施工”以及“纪生等人应否支付改造费”两个核心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麦生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交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认为 “有许可证就说明工程确实施工了,否则无法获批证件”;纪生等人则坚决反驳,提出两点质疑:一是经营期间商铺排污长期不顺畅,管道还多次维修,若真有排污改造工程,不会是这般效果;二是施工前麦生未通知他们,他们对工程是否实际开展毫不知情。
眼见庭审中双方情绪愈发激动,分歧难以调和,承办法官冷静分析案件特点:一方面,争议标的金额虽不大,但涉及四五年前的往事,直接通过庭审查清细节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案件涉及多名次承租人,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连锁问题。考虑到商铺所在社区对当地事务更为熟悉,或许能提供关键线索,承办法官向双方提出建议:“这批案件的争议点需要更细致的事实支撑,村里面对当年的排污改造情况应该更清楚,不如我们一起到综治中心,把事情彻底说明白。”这一建议得到了双方认可,长安法庭随即决定将案件移送到长安镇综治中心协调,一场跨部门的联合解纷工作就此启动。
破局时:“综治+法庭”联动,深挖事实厘清症结
案件移交后,长安镇综治中心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整合多方资源,组建了一支专业调解团队——团队成员涵盖社区综治办主任、村长、村(居)法律顾问,同时邀请长安法庭的承办法官全程参与,提供法律指导,形成“基层力量+专业法律支持”的解纷合力。
这支调解团队的优势很快显现:一方面,团队成员“深耕本土,人地事熟”,与商户日常打交道较多。纪生等租户起初对调解还心存忐忑,但见到团队里不少 “熟面孔” 后,紧张情绪逐渐缓解,也更愿意敞开心扉沟通;另一方面,团队分工明确、协作高效,形成了一套清晰的工作流程:法律顾问首先与承办法官深度沟通,全面掌握案件前期审理情况,随后通过“背对背”沟通的方式,分别与麦生、纪生等人交流,逐一梳理并确认双方最新的核心诉求,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升级;社区综治办主任、村长则负责实地核查,前往村委相关部门调取关键资料——经过细致查找,他们成功获取了2020年7月案涉商铺排污工程的内部进度报备沟通记录、施工节点报备情况、施工现场照片,以及施工障碍物清理沟通记录等材料。这些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初步证实当年排污改造工程确实实际施工,为后续化解纠纷奠定了事实基础。
事实逐渐清晰,调解团队随即组织各方再次碰面磋商——也就是开篇中家具卖场里的场景。调解现场,团队成员将调取的材料逐份向麦生、纪生等人展示,当纪生等人看到工程进度报备记录和施工现场图片时,心中对“工程是否施工”的疑虑被逐一打消,态度也随之软化。
为进一步推进调解,法律顾问趁热打铁,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详细解读排污费分担的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则依托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司法资源,向双方介绍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排污费争议的一般认定标准,让双方对自身权利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知。然而,新的分歧又随之出现:纪生等人虽认可工程已施工,但提出“实际排污效果很差,经营期间自己多次疏通管道”,因此不愿意全额支付排污改造费;麦生则坚持“已提交证据证明实际支出,纪生等人应全额付款”,双方在费用支付比例上再次陷入僵局。
圆满结:利益平衡达共识,五案一揽子化解
面对新的分歧,调解团队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引导双方立足实际情况换位思考:一方面,麦生确实为排污改造工程投入了资金,有明确的支出凭证;另一方面,纪生等人在经营中遭遇排污不畅,多次自行维修,也产生了额外成本。调解团队建议双方综合考虑麦生对商铺排污设施的维护投入、工程实际效果以及纪生等人的使用体验,以“利益平衡”为原则协商费用支付比例。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纪生等四位次承租人同意按排污费减半的标准支付约定款项,麦生也对这一结果表示认可,并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而针对第五位次承租人提出的“商铺存在漏水问题导致损失”的诉求,调解团队也一并协调,最终双方约定将漏水损失费用与排污费进行抵销,这一纠纷也顺利化解。至此,涉及多名当事人的五起纠纷实现“一揽子”圆满解决。
事后,麦生的诉讼代理人对调解结果给予高度评价:“我们非常认可综治中心以及法庭为解决纠纷所作出的努力,我们对最终的调解结果也感到十分满意。”纪生等次承租人更是松了一口气,感慨道:“轻装上阵,和气生财!”如今,纪生等人已顺利与一手房东对接商铺后续租赁事宜,经营重回正轨。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并非偶然,而是长安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长安法庭于今年9月与长安镇综治中心签订《构建矛盾纠纷协同治理机制合作协议》,建立起“综治—法庭”案件信息“双向推送” 机制——法庭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案件推送给综治中心,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综治中心调解,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同时,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观摩案件庭审、开展巡回审判、发布类案裁判指引等多种形式,系统提升综治中心及调解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与调解技巧水平,夯实基层治理专业基础。数据显示,今年9月以来,长安法庭累计委托综治中心调解案件40件,调解成功率高达80%,“综治+法庭”的协同解纷模式,正成为基层化解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