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10月14日,清溪镇人大开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
镇领导陈学聪,机关片人大代表,以及镇人大办、交管、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广场路潮玩自行车行、嘉利豪庭住宅小区、清溪中学等地,实地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停车规划管理与充电设施管理、非机动车道建设等情况。
实地检查后,随即召开了座谈会。人大代表们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有代表建议完善非机动车道的规划建设,在确保安全与出行效率方面取得平衡;有代表则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宣传,以更人性化的措施推动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要从 “民生关切、执政能力、平安建设” 三个维度,以更高站位把握执法检查重要意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作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用扎实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要正视问题短板,以更清醒头脑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聚焦重点环节,以更实举措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打好源头管控“组合拳”,织密安全监管“防护网”,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新起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配合人大工作,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民意窗等平台,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把民意民智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