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三防办获悉,我市对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已经进入决战阶段,于9月23日11时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全市共转移12788人。
距离东莞最近100-150公里
经研判分析,“桦加沙”最强可达超强台风级(60米/秒,17级),23日凌晨进入南海,24日凌晨到上午以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在深圳到湛江一带沿海登陆。24日凌晨到上午距离东莞最近100-150公里,将对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
在降雨方面,23日下午起自东向西转雨;23日夜间至25日,过程累计雨量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中23日夜间到24日白天为最强降雨时段。
在风力方面,23日下午起我市将进入台风8级风圈,风力逐渐加大,23日夜间至24日下午为强风影响时段,大部分镇街长时间有11~13级阵风,局部14级,24日夜间起风力逐渐减弱。
全市共转移12788人
为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我市紧盯台风动态,多次组织全市会商研判会议,印发“五停”公告、三防任务书、部门“工作包”、防御通知等,压实全市4232名三防责任人和2.8万名主要抢险救援人员全部进入待命状态;同时,滚动发布三防预警信息,强化对群众的宣传预警。
全市从9月22日15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措施,并从22日上午起组织各级各部门及早、广泛开展“五停”公告宣传工作,为社会面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目前全市846处工地停工,125处公园景区关闭,停航货船183艘等。同时,兼顾做好民生保障。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全部在岗在位;并落实“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运输调度政策,启动农产品供应监测机制,巩固货源渠道,稳定“菜篮子”供莞品类和数量。
按照“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的原则,全市摸清应转65859人,共转移12788人,安置8157人。计划23日中午12时前完成转移。同时,共开发近700个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并做好物资准备。
东莞分领域、分片区督导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组成24个市督导检查组高位推动各项防御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同时,市镇村三级持续开展隐患排查,9月19日至今,全市共派出491个市工作组、共14.6万人次开展防御工作,共巡查检查各类场所56505处,发现并整治隐患2115处。
按照省防总海上防风指令,我市368艘渔船(包括海洋渔船195艘、内河渔船50艘、乡镇渔船123艘)已全部回港避风。同时,全面督导做好船只锚泊加固工作,加强渔港水域巡查频次与渔船船位动态监控,坚决杜绝渔船擅自出港作业现象;并督导辖区108个码头装卸点、46家航运公司加强船只管控。
目前,我市各水库均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预留防洪库容相对充足。同时,针对全市易涝积水点153处,已预置拖车、铁马、栏杆等应急救援物资,并将全市积水实时监测信号接入应急系统,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并发布道路封控指令。
东莞要求各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备勤,特别是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切实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随时响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