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开展“综合查一次” 多家工业园企业被立案处罚!
最美清溪 2025-09-16 17:42:26

9月12日,镇虫媒防控专班综合执法组组织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大队、综合行政执法队、经发、卫健等部门,深入长山头、居民社区分租厂房园区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此次行动聚焦安全生产与虫媒传染病防控薄弱环节,为企业员工筑牢安全与健康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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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执法人员兵分四路,同步对润深工业园、巨山电器工业园区内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杂草丛生、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等突出问题。检查发现,部分园区区域存在积水未及时清理、排水管道堵塞、污水外溢、杂物乱堆放等现象,这些问题极易孳生蚊虫,暴露出部分园区管理混乱、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卫生状况突出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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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园区管理方限期整改,并明确将组织“回头看”,保障工业园区企业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生活。针对工业园区管理方及相关入驻企业的失职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责任方进行立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在本次行动中,清溪应急管理分局立案2宗,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1宗,清溪消防大队立案处理1宗,具体情况如下:

1、润深工业园入驻企业东莞市合励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其车间部分电箱盖无上盖,焊接车间的氩气瓶无做防倾倒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予以立案处理。

2、巨山电器工业园物业管理方东莞巨山电器制品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清溪应急管理分局予以立案处理。

3、润深工业园环境卫生管理不善,园区地面污染物冲洗和园区企业卫生用品冲淋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内雨水管道。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园区管理方东莞市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立案查处。

4、润深工业园入驻企业东莞市清溪明友模具加工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妨碍安全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清溪消防大队对当事人予以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