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布|电动自行车酒驾、超载、分心骑行……危机四伏,危险又违法
东莞+ 2025-09-16 12:57:17

大家都知道,电动自行车由于灵活性高、车型小、缺乏外部防护结构,所以往往也被称为“肉包铁”……但很多骑行者因为赶时间,以为开电动自行车就是“弱势群体”,往往会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目中无车”“肆无忌惮”,但实则危机重重,一个细节,足以让你付出惨重代价。

超员载客=拿命冒险,拒绝侥幸心理

很多驾驶人为了所谓的“顺路”,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度的自信”,以为载多两个人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电动自行车超载会使车辆稳定性和操作性变差,一旦遇上紧急情况,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容易发生侧翻等危险。

▲一位男士在骑电动自行车时超员搭载了两名儿童,而后座的一名五岁儿童在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不幸摔落,由于车流量密集,后方车辆刹车不及,直接从小男孩身上碾压而过

▲驾驶人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两人(超载),行驶至某路口横过道路期间,车辆未减速让行,与左方来车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受伤,两车受损

超员超载不可取,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高估自己的控制能力,安全骑行,才是对自己和他人最大的负责。

酒驾骑行电动自行车酿事故

别以为喝酒开汽车才算酒驾,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一样算酒驾,在酒精的作用下,骑行者的控制能力、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下降,一旦发生事故,骑行者所受到的伤害将更严重。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路缘石致死。经检测,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8.31mg/100ml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路中间施工护栏发生刮碰后摔倒,受轻伤。经检测,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550mg/100ml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乘任何车辆,请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请主动劝阻酒驾醉驾!

机动车道非你“道”,抢行夺命一瞬间!

汽车存在一定的视野盲区且车速较快,电动自行车体积小不容易被发现、轨迹难预测,一旦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梭,就很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邓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小伙伴(未戴安全头盔)在路上行驶时,由于在机动车道行驶,且在行经路口时无视红灯直接闯行,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汽车相撞

▲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正在变道行驶的小轿车相撞

▲驾驶人在某路口骑行电动自行车时,由于未按照规定,在斑马线上等待绿灯通行,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右边来车相撞,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所以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大家应遵守交通法规,各行其道,不与机动车抢道,“宁愿多走十米路,不要多冒一分险”。

货车转弯有内轮差,靠近危险快远离

货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制动距离长、视线盲区大,骑行电动自行车在大型车辆周边活动,稍有不慎,危险一触即发!

▲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深圳市某路段行驶,在右转弯时,与张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和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让自己处于大型车辆内轮差区域内,防范“鬼探头”式事故。

骑车别做“低头族”!分心一瞬,危险十分!

骑车出行,分心瞬间,不仅会使车辆失控,偏离正常行驶轨道,而且骑行者无法及时观察到周围路况变化,容易与其他车辆或障碍物发生碰撞,肇事肇祸。

分心骑行撞货车,头部卡进铁丝网!

▲张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右手扶车把,左手刷手机,结果一头撞上路面停放的轻型栏板货车。事发时,张某未戴头盔,猛烈撞击致其头部被卡进货车尾部铁丝网而受伤

骑车低头看手机,直接撞上其他骑行者!

▲ 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掏出手机低头查看,结果与前方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对方倒地受伤,两车受损

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做“低头族”、保持专注不分心,是对自己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

东莞交警提醒:出行无小事,安全大件事,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让距”,切勿成为终结生命的“刽子手”。

文字:尹金钟 图片:东莞交警 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