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代评”投资行动
东莞+ 2025-09-12 19:14:00

基金创投支持

一、政策内容

将获国家级或大湾区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落地东莞的创业项目,纳入东莞市高质量发展基金储备项目库,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创投支持。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获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等同的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

(二)项目所属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导向和东莞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

三、办理流程

(一)项目申请入库。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由市发改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纳入东莞市高质量发展基金储备库。

(二)资源推介。市发改局定期将通过形式审查的储备项目库名单及相关资料,正式推介给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控集团”)。

(三)投资评判。市投控集团对推介项目进行投资研判和尽职调查,根据评判结果,择优选择适合的产业基金按规定开展投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四、所需材料

(一)大赛获奖证明文件:官方发布的获奖公告、获奖证书、奖杯照片等彩印件。

(二)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项目简介、核心技术介绍、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落地东莞计划、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财务预测等。

五、联系方式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科,符先生,0769-22830963。

获奖团队创业支持

 

一、政策内容

对获前三等次且来莞创业的团队,按规定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有意向来莞创业的青年科技人才,具体条件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正围绕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开展创新研发或成果转化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始人或法人,在企业中占股比例不得低于企业总股份的10%或为最大个人股东。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应不超过3年(以当年1月1日计算)。

(三)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创赛奖项或市级创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依托我市市级及以上中试平台进行项目孵化;

3.曾获得经备案的专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4.曾承担或深度参与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科技人才项目(含获得港澳特区政府或高校院所立项支持的项目),或曾承担企业与高校院所技术攻关横向课题(企业有实际向高校院所支付科研经费);

5.曾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研发平台承担科研任务的科研骨干;

6.曾在行业领军企业担任中高层职务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市场规则,有较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以当年1月1日为准),女性可在此基础上额外放宽2年。

(五)已入选《东莞市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2〕9号)的,满足以上条件可以继续申报本批次青年创业项目,并对应享受资金支持。

三、补贴标准

对入选的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其中在项目入选后,根据评估等级给予首期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实施满2年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同一批次入选项目进行评估,综合判断企业发展情况、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第二期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四、办理流程

(一)填写申报书。符合条件的团队根据官方发布的申报通知,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三)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名单。

五、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引智科,郭先生,0769-2283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