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住房“三年优惠”行动
东莞+ 2025-09-12 19:13:58

一、政策内容

打造质量上乘、配套完善、服务优良的“创业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一站式品质住宿、就业创业指导、政策信息推送、培训交流等优质服务,对入住市属租赁住房且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初创企业人才,给予首年免租补贴,第二年享受市场租金5折优惠,第三年享受市场租金7折优惠。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入驻“市属人才社区”的圆梦计划企业,需符合东莞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4”大未来产业项目等领域的项目。企业团队核心成员持股达到35%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创新能力评价要求。项目应拥有1件以上Ⅰ类知识产权申请或Ⅱ类知识产权授权,其中注册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企业或团队项目,须按照《技术专家评价表》评分标准得分在40分以上;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企业,须按照《技术专家评价表》《财务专家评价表》和《专家组综合评价表》评分标准得分在60分以上。

(二)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发起设立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市级以上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等核心成员创设并担任管理职务的企业。

(三)境内外上市企业、“链主企业”、年度营收5000万元以上企业等的技术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含下海)创设并担任管理职务的企业。

(四)国内211、“双一流”大学及获得世界大学四大排名榜单(QS世界大学排名、THE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 排名、ARWU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任一榜单前100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才创办并担任管理职务的企业;东莞市内高校教授、副教授或科研项目带头人及核心成员等创办并担任管理职务的企业。

(五)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上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上市后备企业等企业资质认定的企业。

(六)经市级以上认定的人才或团队(包括两院院士、特色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创设并担任管理职务的企业。

(七)获得专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且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的企业。

(八)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或东莞市内各类创新创业赛事金、银、铜奖等前三等次的企业。

(九)特别优秀的经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入驻申请

意向企业向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提出入驻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市人才安居社区“圆梦计划”入驻申请表》;

2.企业证明材料及符合入驻资格的相关资质证明;

3.其他规定需提交的材料。

(二)优惠资格申请、筛选

安居公司对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企业进行真实性审查及快速动态评估,并对申报企业组织评分审查,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并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审定,通过的项目进入下一环节。

(三)匹配意向房源

安居公司根据企业意向、人员居住或业态需求,结合房源情况,匹配房源供相关人员选择入住。

(四)合同签订生效

安居公司与企业或个人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之日起享受相关政策的租金优惠。

四、监督管理

(一)入驻企业或个人原则上须与安居公司签订三年租赁合同。企业在合同期内正常发展非客观原因不可提前退租。

(二)入驻企业不得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不得转租租赁场地。如发现违约改变租赁场地用途、转租租赁场地,安居公司可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并要求企业补缴前期已享受优惠的租金。

(三)入驻企业需按照相关经营要求依法依规经营,如发现不相符情况,或出现连续一个月无人办公、停产等不充分利用场地的情形,或未按时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安居公司可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并视情况要求企业补缴前期已享受优惠的租金。

五、附则

(一)优惠范畴:圆梦计划租户享受优惠仅为租金,不包括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网络费等。优惠规则为首年免租补贴,第二年享受市场租金5折优惠租金,第三年享受市场租金7折优惠租金。每个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享有不超过5套人才安居社区优惠入住名额。

(二)签订合同:圆梦计划租户应于签约或续签当日的标准向安居公司支付首月租金(第一年免租)、物业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其余房屋租赁细节参照安居租赁合同模板。

(三)入住门店。圆梦计划租户可在以下门店指定的100套优选房源中进行入住办理:

1.莞寓市人才安居社区,联系电话:0769-26996666;

2.市属公房门店,联系电话:18576930020。

(注:房源清单以安居公司最终确认版为准,100套已入住满房情况下,其他未入住的客户可进行轮候排队方式,进行有序安排入住。)

(四)在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享受过东莞市或松山湖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优惠的,不可重复享受。

六、联系方式

东莞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李先生,1599571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