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中堂应急管理分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指导辖区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行动分宣贯培训、企业自查、检查验收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整治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履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等情况。
强化源头管控,狠抓企业责任
中堂应急管理分局组织全镇6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召开宣贯会,解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培训。会后,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完成时限,全面落实整改。
强化隐患排查,狠抓服务支撑
中堂应急管理分局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工作人员,按照定员定责原则,对62家相关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4人次,排查隐患65项,已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同时,根据相关单位移交的线索,本辖区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丙烯酸丁酯涉嫌未按国家标准张贴安全标签。中堂应急管理分局立即核查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核查企业资质资料、仓库照片、购销台账,及与企业负责人谈话发现,该企业基本规范粘贴安全标签,但其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许可证临近到期。工作人员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标识等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台账,并尽快办理许可证换证事宜。
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警示作用
行动中,中堂应急管理分局发现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2025年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五条裁量阶次A,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此后,该公司因业务发展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中堂应急管理分局工作人员指导其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推动中堂镇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下来,中堂应急管理分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未履职、不配合执法等问题,发现一批、整治一批、压减一批,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防范遏制非法经营、储存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