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是科学之本、技术之源。日前,东莞市科技局正式印发《东莞市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该基金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基础研究布局,重点支持基础学科及我市“8+8+4”重点产业体系战略性应用基础研究,强化民生领域科研导向,着力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和科研团队。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共同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基础研究支持体系。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资助对象和强度的不同,《实施细则》确定实施三种项目类型。一是青年培优项目。支持未主持承担过国家、省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的青年科研人员(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独立开展科研,每项最高3万元。二是面上项目。支持有一定基础的科研人员,围绕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关键共性需求,开展深入的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每项最高8万元。三是联合基金项目。与共建单位共同提供资金,在商定的科学技术领域,支持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市科技局单项出资额度最高1万元,共建单位单项出资不少于5万元。《实施细则》还明确项目类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或设置其他项目类型。
据介绍,设立市基础研究基金是落实国家、省加强基础研究战略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发展。设立市级基础研究项目是先进城市通用做法,目前全国有27座万亿级城市,其中15座城市已设立市基础研究项目,14座城市已出台基础研究专项政策。
近年来,东莞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以2024年为例,东莞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3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65项,立项数稳居全省第三、地级市第一,新增本土国家杰青1人、连续两年实现本土国家杰青项目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