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哄抬价格!东莞发布防蚊灭蚊产品价格提醒告诫书
2025-07-31 20:54:20

防蚊水涨价了吗?蚊香价格跟往常差不多吗?

7月31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虫媒传染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提醒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及单位在售卖医药用品、防蚊灭蚊产品等防控物资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大幅涨价,更不能哄抬物价。

明码标价!不得捆绑销售

针对当前全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控形势,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医药用品、防蚊灭蚊产品等防控物资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7月31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相关生产经营者提醒告诫。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医药用品、防蚊灭蚊产品等防控物资商品相关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为消费者提供定价合理的商品服务。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各相关生产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严禁哄抬物价

不仅如此,《告诫书》还禁止相关生产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防控物资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禁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防控物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严禁相关生产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东莞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者认真对照《告诫书》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该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东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文字:记者 冯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