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突击检查!黄江查封一非法储存危化品仓库,当场扣押1612kg危化品
写意黄江 2025-07-24 09:19:50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江应急管理分局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7月22日晚,一场夜间突击执法行动在黄江镇展开,直指非法储存危化品的行为。

 

 

 

当晚9时10分,执法人员来到黄江镇拥军一路,对该路段的厂房进行夜间执法检查。当检查至拥军一路32号铁皮厂房时,执法人员发现厂房内存放着一批疑似危险化学品。经现场清点,这批疑似危险化学品包括9号PUR洗板水58桶,每桶17kg,共计986kg;洗枪水14桶,每桶10kg,共计140kg;清洁剂27桶,每桶18kg,共计486kg,合计1612kg。该厂房内无任何通风、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在这样的环境下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就如同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当场对这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查封和扣押,以防止意外发生。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仓库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完全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条件,属于非法储存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目前,黄江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已将该仓库依法查封,严格禁止相关人员进入现场。该案件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有序办理当中。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关乎公共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黄江应急管理分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的安全与稳定。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科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编辑|姚萌茵
来源|黄江应急管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