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5〕3号)文件要求,2025年6月5日起,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事项进驻各镇街、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
东莞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在2025年1月29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招用初次在莞就业的非东莞户籍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
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线下申报。
申报企业可选择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镇街、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镇街、松山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录入。建议提前通过i莞家预约对应政务中心办理业务。
01
《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02
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03
新招用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04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05
《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员工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相关申报单位需到企业属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后经部门审批通过并完成公示后进行资金拨付(详细流程见附件1)。
(一)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申报单位可通过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
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申报企业提交人员数信息较多时(人数大于10个),在综合窗口提交材料时,需同步提交《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员工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作为申报材料,
该表格可提前上传至“i莞家”公众号或小程序“我的”-“材料中心”,详细操作流程可以查看i莞家“材料中心”操作指引(如下👇),以便窗口人员获取该电子材料。
上传到材料中心的操作指引:
打开“i莞家”小程序--我的--材料中心--上传材料--支持手机本地文件、微信文件传输--上传成功点击“同意”。
到窗口提交材料的操作指引:
打开“i莞家”小程序--我的--材料中心--上传记录--选择“生成授权码”--将授权码给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附件
1.《关于印发<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的申请指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5〕3号)
2.《2025年春节企业新招用员工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员工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3.i莞家“材料中心”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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