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旧机电20余吨!黄埔海关斩断非法进口链条
东莞+ 2025-06-16 12:20:48

近日,黄埔海关雷霆出击,成功查处一起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案件,涉案产品重量高达20余吨。

在日常工作中,黄埔海关稽查部门依托高效的关警合成作战机制,联合缉私及现场查验部门,对敏感重点商品展开深入细致的风险研判。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专业经验判断,海关执法人员敏锐察觉到异常:市面上大部分品牌汽车零配件的生产工厂主要分布在欧洲、北美、东南亚等成熟的汽车产业地区,然而广东某公司进口的汽车零配件来源地却十分特殊,均来自非主流生产区域。这一违背行业常规的现象,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案件全貌逐渐清晰。原来,该公司长期从事走私进口二手汽车零配件,在翻新处理后,再将其混入市场进行销售。尽管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等旧汽车零配件早已被明确列入国家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该公司却知法犯法,前往相关地区国家大肆采购旧汽车零配件。为逃避海关监管,他们精心策划,将旧零配件与新零配件混装,并指使他人将货物伪报成全新汽车零配件,妄图蒙混过关,走私进口。经过海关执法人员连续多日的不懈努力,目前已成功查实犯罪嫌疑单位一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经核算,查证走私进口旧机电产品案值共计124.88万元。

旧汽车零配件由于长期使用,普遍存在磨损、裂纹或其他隐性损伤等问题。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配件一旦被用于汽车维修或组装,极有可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引发故障,严重威胁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此外,在拆解或处置旧汽车零配件的过程中,若缺乏专业规范的处理流程,其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泄漏,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根据《关于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2018〕第106号)明确规定,旧汽车零配件属于严格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我国始终秉持严格的监管态度,严禁废旧零配件直接或经再制造后用于维修或组装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十一条规定,走私旧机动车、切割车、旧机电产品或者其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一旦达到法定情节,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严厉的刑事处罚。

黄埔海关此次成功破获该起走私案件,不仅彰显了海关部门坚决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与强大能力,也为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海关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各类走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筑牢国门安全防线,为营造健康有序的进出口贸易环境保驾护航。

 

文字:曹丽娟 编辑:钟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