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吸烟“呛”走了工作?法院:合法有据
东莞+ 2025-06-13 20:24:38

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仅可能面临罚款,还有可能因此丢掉工作?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审结了一起涉及员工因吸烟被公司解雇的劳动争议案件,为有吸烟习惯的劳动者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顾某于2017年入职某鞋材生产材料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于2020年12月制定《员工手册》,顾某于同月确认《员工手册》内容。《员工手册》中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属于三级违规,出现三级违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9月13日凌晨,顾某在厂房内饭堂吸烟,公司以其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在禁烟区吸烟为由,向顾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与顾某的劳动关系。顾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雇,经劳动仲裁败诉后,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庭审时,公司表明其整栋厂房一楼是车间,二楼是车间及饭堂,其中二楼车间与饭堂相隔一条通道,车间出入口张贴有禁烟标识,饭堂为无明火餐厅且厂房外的停车棚里单独设立了吸烟区。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作为生产鞋材的企业,其生产原材料属于易燃易爆材料,公司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严格的禁烟措施合情合理。法院认为,公司有明确划定禁烟区与吸烟区,采信公司关于整栋厂房大楼均为禁烟区域的主张。顾某在禁烟区吸烟并随意将烟灰弹落地面,其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在禁烟区域吸烟严重违反《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公司解除与顾某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据,法院一审生效判决驳回顾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林永雄提醒道,吸烟虽是个人习惯,但也要分场合,《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吸烟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这不仅是社会文明的需要,对部分企业来说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作为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既要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又要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让员工充分知晓并理解相关规定,营造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作为员工,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设立并非形同虚设,一旦违反可能会面临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后果,进而影响自身职业生涯发展。

 

文字:记者 王骁 通讯员:陈栩彤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