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排镇开展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公开遴选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向石排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报名参与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学位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排镇人民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确定的民办学校纳入石排镇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名单。
(三)服务周期: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后续如遇市镇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或作出调整。
(四)购买年级及数量:根据当年招生公办学位缺口而定。
(五)购买服务标准:按小学9000元/生/学年、初中11000元/生/学年的标准(以上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下同)向通过遴选的民办学校统一购买学位,学生家长无需再支付学费。学校实际收费高于该标准的按此一口价包干购买;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学费购买。每学期按教育管理中心安排入学并实际注册就读人数为准,据实与学校结算购买学位费用。
二、招标方式
公开遴选
三、购买范围和资质
(一)购买范围
经市教育局审批许可正式办学,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石排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二)资质条件
上一年度年检结果被评为“合格”的民办学校。2024年至报名截止时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民办学校不得纳入当年购买学位范围:
1.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责任事故;
2.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未按要求整改落实;
3.存在影响恶劣的师德师风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5.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或不配合管理部门调查;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名要求
有意向的民办学校,需于2025年5月19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递交以下资料:
1.石排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申报表;
2.《石排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综合评分表》(学校填写自评分)
3.《民办学校许可证》;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近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近六年收费批复复印件。
说明:1.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审核资质合格后方能进入遴选评审环节;2.以上材料需密封放在档案袋内,封口盖好学校公章,校长签名。
五、评审方式
(一)初审:由初审组对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方能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对初审不通过的民办学校,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予以“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回复。
(二)现场评审:由评审组根据现场汇报及评审原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民办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学校白名单,评审不通过的将不纳入学位购买对象。
六、其他事项
以上公告解释权归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公告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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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