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木立信说“信”
党建网微平台 2025-04-24 17:13:15
徙木立信说“信”
牛晓彬 吕雨轩
  “徙木立信”一词源自《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的是战国初期秦孝公任用商鞅主持变法,商鞅为取信于民,命人在栎阳城南门立三丈长木,承诺“徙置北门者予十金”,在无人响应后,赏格逐步加码至五十金,当有勇者完成徙木,立即兑现重赏,以此昭告天下:政令必行,赏罚必信。这看似简单的“徙木”之举,却一石激起千层浪,有效破解了“民不信法”的现实困境,让秦国百姓看到了商鞅的决心与诚信,从而为后续变法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徙木立信”是在秦国礼崩乐坏的社会转型期,教育引导民众解除疑虑、守信尊法的创新之举,深刻阐明了国家治理中“信”为法源、“信”为政基的深层逻辑。
  “信”作为形声字,从“千”声或从“身”声,秦文字从“人”声,本义指言语真实。《说文解字》释为“信,诚也”,强调人言可信;《老子》“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也是此义,泛指诚实、诚信、守信等,又引申指某种动作或状态真实。“信”字虽然简单,但其蕴含了中华文化“言必信、行必果”的价值追求。
  于个人而言,“信”乃立人之本、立国之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将诚信视为人立足于社会的根本。《周易》亦有云:“人之所助者,信也。”强调获得他人帮助的关键在于有信。楚人季布“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晋文公重耳“退避三舍”等等,这些典故充分展示了“信”的价值。于国家而言,“信”乃立国之基,令行禁止,政通才能人和。齐桓公严格履行葵丘之盟,开创“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格局;汉光武帝刘秀,要求官员守信于民,同时将田赋恢复为西汉初的“三十税一”,承诺天地之性人为贵,逐渐恢复社会对朝廷的信任,开创“光武中兴”。唐太宗以信安民,轻徭薄赋、鼓励农耕,经济恢复后推行科举、修订礼法,政策稳定不朝令夕改,逐渐取信于民,终得“海晏河清,路不拾遗”的“贞观之治”。
  时代在变,对“信”的坚守与践行却一脉相承、始终未变。回首我们党一百多年奋斗历程,始终坚持政令畅通、立信于民。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宣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所到之处,言出必行、秋毫无犯,使红军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鱼水情。新中国成立后,从“整风运动”到“三讲”教育与先进性教育,从“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到“四风”整治等等,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跟着党走有奔头”,党的公信力也在热火朝天的建设浪潮中得到持续升华。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再次通过以行动立信、以实效聚心的治理智慧,直击长期以来党内作风建设的沉疴顽疾,从调研不搞迎送、会议不摆鲜花等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切口入手,用铁的纪律祛除党内长期存在的作风积弊,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党和政府刀刃向内的决心与行动,对党的信任与拥护之情也愈发深厚,堪称新时代背景下极具代表性与影响力的徙木立信之举。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风险越大、挑战越多、任务越重,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开启我们党躬身践行初心使命的时代新篇,以良好的作风振奋精神、激发斗志、树立形象、赢得民心。从一纸禁令到风清气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争当“立信”的践行者与传承者,筑牢诺重如山的宗旨意识,审慎承诺,实事求是,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让群众看得见进度、摸得着实效。更要拿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果敢气魄向作风顽疾亮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让人民群众在作风转变、问题解决中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让党的公信力在为民服务中熠熠生辉。

  然而,我们要清醒看到,克服不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些地方,不良作风开始披上“隐身衣”、玩起“变形记”,有的将违规吃喝转入私人会所,在觥筹交错中消解纪律红线;有的把公款旅游包装成学术交流,在行程单里暗藏“四风”隐患;还有的借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企图规避监督。这些“软钉子”“暗礁”的出现,警示我们克服不良作风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稍有懈怠,积弊就可能卷土重来,侵蚀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以立信于民交出时代答卷。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州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