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给予我们成长的力量。今天是世界读书日,该节日主旨是希望全球各地人们都能享受阅读带来的乐趣,都能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布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为全社会敲响保护正版、尊重著作权的警钟。
案件情况
2021年11月份开始,被告人徐某、李某通过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租用位于厚街镇的两处场所分别作为仓库及窝点,由李某负责联系厂家进行印刷,徐某负责在网上下载电子书籍和销售。至案发时,被告二人在某大型电商平台上经营的“某某购书店”和“某某的小店铺”2家网店以低价倾销的方式销售非法出版物共计612732.19元。2022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在他们租用的窝点将2人抓获,现场查获出版物一批(约价值174万元),被查获的非法出版物大部分为时下当红网络热门小说。经东莞市出版物鉴定委员会认定,被查获的40种出版物均是非法出版物。
裁判结果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上下载电子书印刷成书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在网上平台销售书籍,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对缴获图书的价格,按照有网店销售记录的按其显示销售价格的平均价格计算,没有销售记录的按同类型平均价格计算的方式,认定共价值约174万元,合理有据。被告人徐某、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案件警示
当辛勤耕耘无法获得合理回报,原创动力必将枯竭。著作权是创作者智力劳动的结晶,本案中徐某、李某二人本可通过合法经营积累商誉,却为了“低成本赚快钱”以身试法,最终付出惨痛代价。在世界读书日这个崇尚知识的节日里,本案带给我们警示:真正的阅读尊严,始于对著作权的尊重与保护。盗版之路,纵然暴利,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