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美国光子公司等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12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本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正式实施。
出口管制管控名单(2025年4月9日)
1.美国光子公司(AmericanPhotonics)
2.诺沃特公司(Novotech,Inc.)
3.埃科达因公司(Echodyne)
4.马文工程公司(MarvinEngeeringCompany,Inc.)
5.埃克索维拉公司(Exovera)
6.特励达·布朗工程公司(TeledyneBrownEngineering,Inc.)
7.BRINC无人机公司(BRINCDrones,Inc.)
8.赛尼克斯公司(SYNEXXUS,Inc.)
9.火风暴实验室公司(FirestormLabs,Inc.)
10.奎托斯无人机系统公司(KratosUnmannedAerialSystems,Inc.)
11.多莫战术通信公司(DomoTacticalCommunications)
12.英斯图公司(Insitu,Inc.)
问:2025年4月9日,商务部宣布将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请问有何考虑?
答: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将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对其出口两用物项。这些实体存在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任何出口经营者不得违反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