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曝光㉜:洪梅这些场所被责令整改→
水乡洪梅
2025-04-03 19:00:31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梅新庄旧村一巷10号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振洪路26号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屋涡北坊路十八巷5号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黎洲角河东路十一巷1号
隐患情况:出租屋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出租屋
场所地址:洪梅镇振洪路21号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云扬珠宝贸易商行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梅大道68号142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中天(广东)运输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福街6号101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阳辉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场所地址: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6号1号楼101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达辉机械租赁经营部
场所地址: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6号1号楼112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场所名称:东莞市洪梅丽沙理发店
场所地址:洪梅镇洪尧路15号102室
隐患情况:“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洪梅镇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均依法责令相关负责人按要求落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希望通过此次行动,引导其他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改”工作,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
洪梅消防提醒您
要重视消防安全
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若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请拨打“96119”向消防部门举报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