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工作安家,这些保障性住房消息和攻略通通码住!
工会在身边
2025-03-20 16: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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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银四

许多朋友都开启了

找工作、跳槽加薪、

干事创业热情高涨的模式

找到工作换租房

决心在东莞正式立业安家

那你知道东莞保障性房源有哪些吗

近期有啥新消息

👇还不了解的朋友赶紧来看👇

 

 租 房 

 

政府投资公租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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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适用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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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等

具体可分为三类人群

 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 

 

其中

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

可申请实物配租、租房补贴

配租租金一般为平均租金的60%

租房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最长优惠期为3年

 

新就业职工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并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2.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即5040元),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按1.5人计算平均月收入,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2.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即5040元),其中,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更多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可点击跳转查看

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https://zjj.dg.gov.cn/zjj/ztzl/zfbz/zcfg/

 

 

申请流程:

线下办理:各园区、镇(街)政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保障登记。

    

办事窗口:本市户籍家庭可以在户籍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或新入户人员可以在工作地所属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资料申请。

 

 

南城配租型人才安居房

 

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项目建设

预计2025年6月竣工

第一轮配租公告

主要针对第一类和第二类人才

申报工作将截止至3月21日

 

项目基本情况:

南城配建人才安居房项目位于南城街道建设路11号万科翡翠花园3号楼、4号楼,共集中配租354套

 

按照配租的先后顺序,人才租赁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类别:第一类为“南城优秀人才”(特色人才和优才卡持有者),第二类为“南城优秀企事业单位人才”(由各相关部门审核),第三类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南城人才”,第四类为“东莞市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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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租价格:

依据《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东府〔2020〕49号)第二十一条,设定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人才租赁租金标准为市场评估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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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滑动查看(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本次申请对象为符合《关于印发<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配租方案>的通知》(南城办〔2025〕6号)中的人才租赁第一类和第二类配租对象。

 

(一)人才租赁基本条件如下:

人才租赁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人才,配租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2.本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共有产权房,且申请前1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技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4.与南城属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替代)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第一类配租对象

申请人符合上述人才租赁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特色人才(持有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

2.东莞市优才卡持有者(玉兰卡或莞香卡)。

(三)第二类配租对象

申请人符合上述人才租赁基本条件,且当前工作单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获认定的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国家、省、市级工程中心、实验室依托单位;

3.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街道倍增企业、市协同倍增企业;

5.南城街道重点商贸企业年销售额前10名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前10名的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前10名的住餐企业,年产值前10名的工业企业;

6.与南城投资促进中心签订投资协议并成功落户南城,且未违反投资协议相关条款的企业。

7.街道已上市、已被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

8.优质持牌金融(银行、保险、证券和基金)机构且机构的市级总部位于南城;

9.新迁入南城且正式进驻南城未满三个年度的持牌独立法人金融机构或上市企业;

10.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11.根据《南城街道促进建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在政策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产业企业;或南城街道年度总产值前30名的建筑业企业;或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12.南城街道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市驻南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

 

申请条件涉及对养老保险缴交、合同签订等时间的计算,以配租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本轮申请时间:

2025年3月3日-3月21日

 

配租方案查询网址:

http://www.dg.gov.cn/dgncjd/gkmlpt/content/4/4345/post_4345755.html#1872

 

更多信息可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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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769-22988511/22988577

 

👉点击查看如何申请等疑问解答👈

 

此外

南城万科翡翠花园配建安居房

也已开始网络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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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三限房”

 

“三限房”是

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

保障性住房

项目基本情况:

松山湖人才公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松山湖中部片区,新城路与玉兰路交汇处西南侧,是由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园区首个三限房项目。

 

申购对象及申购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承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二)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2年;近期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购人可按以下顺序优先分配: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条件;符合原政策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申购条件涉及对婚姻、户籍、养老保险、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办理三限房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租金补贴。

 

网络申购(2025年3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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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769-38880868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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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安居房

 

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镇属共有产权住房为嘉誉湾花园和金悦花园两个项目。分别位于东莞市茶山镇横江村社区和下朗村社区,本次供应226套现房,其中嘉誉湾花园110套、金悦花园116套,以精装现房交付。

 

本次推售现房为剔除第一阶段定向分配已选定房源和公开配售阶段已选定房源后剩余房源,最终以实际选房显示房源为准。

 

申购对象及申购条件:

(上下滑动查看)

(一)申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购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2、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2年;近期需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或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与本市用人单位或市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购人可按以下顺序优先分配: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条件;符合原政策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二)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配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三)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办理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租金补贴。

 

网络申购(2025年3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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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769-81853189(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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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南城发布、创新松山湖、东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