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并强调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当前,风腐问题呈现交织性、隐蔽性、顽固性等新特征,立足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要从健全监督与查处联动机制、加强制度与权力制约、加强廉政教育、统筹顶层设计以及技术赋能等方面,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
一、“风腐同查同治”的生成机理
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始终将作风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在中央苏区,在高度重视思想建党的同时,制定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首次以法规形式严惩贪腐;在延安,开展整风运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形成“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党风和政风,同时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严惩贪污的党员干部;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强调“两个务必”,采取整党整风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形式加强执政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同时开展群众性运动严厉惩治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形成震慑效应;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在通过制定严密的法规和制度严惩贪污行贿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教育树立清正廉洁的观念和献身精神。历史经验表明,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同根同源,唯有坚持“纠风”与“肃贪”同步推进,方能实现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
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是新时代正风肃纪反腐实践的规律性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风腐交织问题仍严峻复杂。大量查处的党员干部腐败案件显示,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很多都是始于作风失范,从违规吃喝、收受礼金等“小事”逐步演变为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丧失党性原则,最终致领导干部蜕变沉沦、腐化堕落、大搞贪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正风与反腐之间的必然关联,如“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作风问题无小事,可以说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改进党的作风入手,一手抓反“四风”,一手抓反腐败,推动党风的转变。从一体推进反腐败、反“四风”,到风腐同查,再到风腐同查同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实践基础上,准确把握风腐一体、风腐交织的阶段性特征,最终明确形成“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反腐新理念。
二、“风腐同查同治”的实践路径
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破解风腐交织难题。风腐同查同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作,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健全风腐线索联查联审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对工程招投标、土地审批、国有资产管理等高危领域实施动态预警。对“风腐交织”问题线索联合研判、协同处置。此外,要健全“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双向排查。深挖“四风”背后的腐败,在查处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作风问题时,同步核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倒查腐败案件中的作风漏洞。对已查处的腐败案件,回溯分析涉案人员作风蜕变的轨迹,针对性完善监督制度。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的权责边界。比如,通过制定《行政审批负面清单》,自然资源部门将极大减少土地审批环节的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动态监督,聚焦工程招投标、选人用人、财政资金分配等高风险领域,建立动态预警系统;关键岗位轮岗与监督,对“一把手”、财务、采购等岗位实行任期审计与定期轮岗,打破利益固化的“小圈子”,避免滋生腐败。
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推进风腐同查同治,需要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开展常态化长效化的廉政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教育,重要的抓手是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岗位定制廉政教育内容,如对基层干部强调“小微权力”规范,而对一把手、领导班子等领导干部要强化“亲清政商关系”教育。同时,也要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文化长廊等载体,将廉洁教育融入日常。
技术赋能精准治理,提升系统施治效能。统筹顶层设计,要将风腐同查同治纳入党委主体责任考核中,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做好政治生态分析,把正风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机贯通起来。各级纪委除了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的意见办法,并对下级纪委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强化技术与数据赋能,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通过数据集成、数据比对、数据挖掘,及时发现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潜在风险,提升风腐一体治理效能。比如,开展大数据精准筛查,整合税务、公安、银行等数据,建立“异常消费—收入匹配”模型,筛查“风腐一体”问题。
(作者 王金豹 系东莞市委党校教育长、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