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博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5-03-13 17:20:14

东莞博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4年12月11日,我公司在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3号地铺及二楼B3号商铺存在医疗废水排放口粪大肠菌群超标2.6倍、化学需氧量超标0.68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76倍违法行为,违反了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工作疏忽管理。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加强人员管理及监督,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经营者。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任健

东莞博润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