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大朗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荔香大朗 2025-03-03 11:11:52

关于开展2025年大朗镇企业自评

人才入户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根据东府〔2020〕52号《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和东人社发〔2020〕51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镇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不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资格:

1.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2.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省“珠江人才计划”、市创新科研团队、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

7.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

8.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9.园区、镇(街道)重点发展企业。

 

具有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的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提交以下资料,包括:

1.《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需双面打印)。

2.毕业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学历资料:①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有效查验的,申请人必须先在学信网进行电子认证);③属于中等教育学历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出具的《中等学历验证报告》。无法提供《中等学历验证报告》的,提供毕业证书及原毕业学校教育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毕业证书遗失,可提供补办的毕业证明书;④属于中技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未能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在线验证”进行查验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毕业证书遗失,可提供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3.社保个人参保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则上每间企业拟有1个推荐名额,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在该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最终名单经审批通过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通知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在本年度内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申请人才入户。企业自评人才资格不作跨年度使用,逾期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九)类”企业名单

2.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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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资料提交地点: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东莞市大朗镇富升路8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8320330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