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东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2月28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东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5年预算草案。代表们对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会议期间,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财政经济委认为,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开源节流,积极对上争取,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兜牢民生底线,保持了预算平衡和财政平稳运行,为推动全市经济回升向好、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同时,也要看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政策性减收与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预算平衡压力持续加大;部分镇街“三保”压力增大;预算编制质量和完整性还需提高,预算执行规范性有待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健全,部分领域支出结构固化,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对此,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工作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预算收入预期务实稳妥,提出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体现了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切实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支持“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支持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支持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可及性,严控一般性支出,较好体现了统筹资源、突出重点、依法理财、注重绩效的原则。从审查情况看,2025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与我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相衔接,主要收支政策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东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东莞市预算草案。
三、关于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意见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聚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预算、国资、债务等资源统筹,推动全口径预算管理,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大力培植地方税源,释放资产资源潜力,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科技、工信、商务等领域涉企资金的整合,形成政策合力。集中财力干大事,强化重大战略性任务财力保障,避免“撒胡椒面”。把握我省纳入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省份的政策机遇,落实党中央关于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的政策规定,用好“正面”“负面”两张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做好债券发行,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投资效益。积极争取国债项目,用好预算内投资,加力支持“两重”“两新”,精准投放、加快实施,充分发挥其拉动有效投资和消费的作用。统筹人民期盼和财力可能,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研究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镇财政关系。加强对街道、园区预算编制的指导,落实法定要求,保证预算完整性、准确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快执行进度,规范预算调整。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财政支出挂钩事项,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持预算的政策导向、绩效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国有企业对财政的贡献度,深入挖掘国有资产资源潜力,加快在建工程转固,避免资产资源闲置浪费。
(三)强化财政风险管控,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密切跟踪经济形势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纳税情况和土地出让情况分析研判,科学有效应对财政收入组织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和国库资金统筹调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落实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报告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聚焦关键领域,加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有效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市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