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东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900元/月上调至2080元/月,折算的日工资标准为95.63元,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为11.95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8元。
那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给大家带来哪些影响?为让大家更加直观地“get”上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这些知识,东莞市人社局应记者请求,专门发布了“通俗版”解读,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利好吧!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上调。若你所在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你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通俗所说的基本工资,下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你到手工资也会跟着涨,这对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
2、加班工资可能增加。我市制造业企业的工资结构整体较为单一,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加班费两大块。若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则加班费计算也以此为基数,在加班时间相同的前提下,加班费将增加。调整后,工作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7.93元/小时;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3.90元/小时;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35.85元/小时。
3、试用期工资增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试用期的月最低工资也会相应提升,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来说,无疑是一项重要的保障。
4、病假工资下限提升。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病假工资也会随之提升。若你因生病无法正常工作,这一定程度上能减轻在患病期间的经济负担,让你安心养病。
5、失业金领取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提高到1872元/月。若打工人遭遇失业,能领取到更多的失业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压力。
6、其他待遇也将相应提升。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的伤残津贴、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情况下的生活费等,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年休假、婚假、产假、看护假等假期,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也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此外,要强调的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绝不等于最低工资标准。从实际来看,也有很多企业最低档工资伴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提升后,其他档工资、员工加班费等也相应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提升其他基本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