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三线”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城乡环境?今年东莞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刘东兴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三线”整治领域立法的建议》,建议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将“三线”整治纳入地方性法规,设立专项整治资金,鼓励运营商分摊成本,探索“四网合一”等共享建设模式,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乡风貌。
现状:“三线”整治成为社会治理“老大难”
“三线”整治是指对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进行规范整理。自“百千万工程”实施以来,东莞以开展“三线”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为主抓手,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市工信局牵头城管、供电、通建办、四大电信运营商,组织各镇街通过政策引导、部门协作、技术创新等方式推进大规模“三线”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东莞拥有超千万的人口、40多万栋出租屋,特别是集中在城中村的农民自建房和出租屋,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强有力的监管,多年来电力、网络、电视信号等多个单位的线路陆续接入,线路走向逐渐变得杂乱交错,“三线”整治成为社会治理的“老大难”。
“三线”整治涉及主体多、协调难度大,整治资金投入较少、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群众认知不足等问题,导致整治效果不稳定,陷入“整治—反弹”循环困境。
建议:探索“四网合一”共享建设模式
近年来,浙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以前瞻意识,积极探索出台地方性法规,从城市架空线缆的规范管理、安全隐患消除和市容环境提升等角度,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专项政策推动“三线”整治工作,为建设宜居城乡提供法治保障。
市政协委员刘东兴建议学习借鉴《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立法经验,将责任分工、整治标准与流程、资金保障机制、长效管理机制、法律责任与处罚等方面作为立法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运营商、居民等各方责任,制定“三线”整治技术规范,如线路捆扎、入地、迁移等具体要求,明确整治流程,设立专项整治资金,鼓励运营商分摊成本,探索“四网合一”等共享建设模式,减少重复投资。只有通过“三线”整治进行刚性立法,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乡风貌和促进社会和谐。
当前,东莞“三线”缺乏统一规划和监管,而电力、网络、电视信号等多个单位的线路陆续接入,线路走向逐渐变得杂乱交错,“三线”整治成为社会治理的“老大难”。市政协委员刘东兴建议,建立新建自建居民楼配建信息管线工程验收备案制度,构建“三线”整治全流程全周期工作闭环机制。
借鉴浙江省先进经验,建立“审批-施工-维护-处置-反馈”工作闭环机制,防止“三线”整治出现前清后乱反弹现象。建立日常巡查和惩罚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的排查功能,在摸排出租屋、公寓楼宇、村(社区)出入口等各种场景中,将发现的“三线”问题上传到系统,转到相关基层部门及运营商及时处置,对未按规定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对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部门或人员,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