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东莞住宅小区治理中的“协调难、解决难、自治难”问题,2月25日下午,市政协委员、民革市委会委员凌志稳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建议》。他建议,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通过多部门协同、强化法律指导、提升自治能力等创新举措,推动构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格局,助力打造东莞基层治理的“枫桥经验”品牌。

凌志稳表示,住宅小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做好其综合治理对社会稳定和谐至关重要。2024年,推广住宅小区治理工作经验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被列为东莞市委重点工作之一。经调研,发现东莞诸多小区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尖锐化趋势,而传统熟人社会的“和事佬”基本不存在,小区治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他建议,一是在镇街党委领导下设小区治理中心;二是加强司法有关部门的法律指导作用;三是加强小区自治能力建设;四是加强小区综合治理经验的总结、借鉴、发展和推广。
多部门协同,一站式服务破解“协调难”。在各镇街党委领导下设立“小区治理中心”,整合法庭、司法、公安、房管等职能部门资源,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行动等联动机制,实现纠纷“一站式受理、全链条解决”。该中心将覆盖邻里纠纷、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等多元问题,并通过电子平台建设实现智能预警与快速处理。东莞沙田镇“幸福港湾”多元解纷中心的成功实践表明,此类平台可显著提升纠纷化解效率,未来将在全市推广。
司法赋能,法律指导破解“解决难”。针对纠纷处理专业性与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要加强司法部门的法律指导作用。通过设立小区联络员、法官工作站,构建“法官+职能部门+调解员”协同机制,推动纠纷早预防、早介入。同时,将加强示范性裁判宣传和司法建议,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并借助律师、特邀调解员等社会力量,促进复杂纠纷高效化解。
自治提升,共治机制破解“自治难”。为增强小区自我管理能力,要加强业委会建设,吸纳党员、离退休干部等优秀业主参与,并推动社区调解组织与物业行业调解协同发力。通过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典型案例讲解及新《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推广,提升居民法治意识。此外,将完善小区协商议事机制,引导物业、业委会、社工组织及居民共同参与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循环。
经验推广,打造东莞治理新名片。要总结各镇街优秀治理经验,如沙田镇“幸福港湾”模式,形成可复制的“党建引领多部门合作”样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东莞市委已将住宅小区治理列为2024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此举将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助力社会稳定和谐。
凌志稳建议,当前东莞住宅小区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传统治理模式面临挑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莞积极响应,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强化法治保障、激发自治活力,为全国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东莞方案”。未来,随着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地,东莞住宅小区将逐步实现“小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化解”,推动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型,为居民营造更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