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绕行!大朗这些地方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荔香大朗
2025-02-18 10:23:07
为缓解大朗镇道路交通堵塞,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我镇屏安路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续期。现通告如下:
屏安路(大有园立交至松山湖东高速路口),每天7:00-9:00、11:30-14:00、17:00-20:00限制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一)屏安路-中子源路-象和路-美景西路-松水路-高雄路-松山湖东高速路口。
(二)莲大路-金民路-富民中路-富通路-基隆路-松山湖大朗高速路口。
(一)因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环卫、园林绿化、路桥等市政养护)等需要,确需在临时限行路段通行的,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核发临时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二)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本省籍新能源号牌货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三)允许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不限行。
(四)本通告自2025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1日,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临时限行路段的交通流量改善后,将予以解除,具体解除时间以通告为准。
附件:
1、交通管制措施示意图
2、车型说明
东莞市公安局大朗分局交警大队
2025年2月14日
交通管制措施示意图

1.重型载货汽车:最大允许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2.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3.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4.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18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