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金”桥,连两岸!东莞全市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
东莞+ 2025-02-12 09:50:30

为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东莞市台港澳事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和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在东莞全市范围内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工作,推动更多金融惠台政策落地见效,共同倾力打造东莞成为台湾同胞宜居宜业美好家园,推动更多台商台胞到东莞投资创业,促进莞台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

2024年9月,广东省印发通知文件,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提出加强金融服务与创新等相关措施。东莞推广《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工作,为广大台商台胞带来了多重利好,包括提升融资便利度、增强信用认可度、享受专属优惠政策等,打造了更加友好便利的营商环境,推动莞台两地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申报对象及条件

1.台资企业(台商)

凡在莞注册公司1年以上,依法合规、正常生产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的台资企业均可向开户行或授信主办行提出申请,填写《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申请表(台商)》(附表1-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签署《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如申请台资企业有以下情形,可自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评选过程中优先予以参考:

(1)企业获得的守合同重信用、纳税信用A级、龙头骨干企业、海关A类管理等各类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2)企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法规要求,符合绿色(金融)信贷要求,企业生产排放取得环保、排污等相关许可证书,企业治理机制、生产技术指标、财务指标等良好。

(3)莞台高新产业园等涉台园区引进的重点特色台资企业。

(4)科技型台资企业,包括小巨人台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台资企业、创新型中小台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台资企业等。

(5)其它可证明企业经营审慎性的材料。

2.台胞

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台胞均可申报《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

(2)在莞拥有固定住所(或房产)证明;

(3)具有工作单位或收入证明;

(4)在莞工作生活满1年以上;

(5)信用记录良好、无涉案涉诉和失信被执行等情况。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台胞均可向开户行或授信主办行提出申请,填写《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申请表(台胞)》(附表1-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签《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如申请人有以下情形,可自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评选过程中优先予以参考:

(1)由政府引进的在行政企事业单位或高校任职的专业人才、在莞经营及担任公司负责人或高管、纳入东莞市人才政策的人才等。

(2)在东莞市台商协会或台商联谊会任职满1年及以上。

(3)在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社保或医保、缴纳公积金1年及以上。

(4)在莞注册公司满1年以上、有与正常经营情况相匹配的现金流且无异常。

(5)获得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志愿者、三八红旗手、就业创业杰出代表等各类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6)其他可证明信用状况良好的材料。

申报流程

一、初审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控模型,适当结合台商台胞在台湾地区的信用状况综合考量,对台商台胞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推荐,并在申报表格中提出初审意见,同时提交《东莞市台商台胞信用证书推荐名单》(附表2)及相关申报表格(加盖公章扫描件,原件留存备查)。

二、复审

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汇总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基本情况形成初步入围名单后,提交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对初步入围名单进行集体复审,形成最终获评名单。

三、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向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获评名单,并向获评的台商和台胞颁发实体《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同时,可通过成员部门或政府其他部门工作网站、媒体等对外公布。

四、期限

《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日期开始计算。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获评主体不良信息或异常情况等方式,对证书名单进行动态管理。证书有效期截止后,需重新申请参与评选。

五、注销

获评主体提出注销申请或出现信用不良、违法违规等行为,由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工作小组视相关情况从获证名单中予以剔除,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通报。

证书应用

一、金融领域

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权限,自愿参考下列事项出台本机构针对持证台商台胞的优惠举措。

1.开立账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持证台商台胞在开立账户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如视同本行VIP客户,享受柜面优先办理业务服务,减免开户工本费、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

2.转账结算。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持证台商台胞在转账结算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如减免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的同城及异地跨行转账手续费,异地自助机具内存取款手续费,单位结算年卡费,代发工资费用等。

3.贷款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持证台商台胞在贷款审批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如优先授信、优先安排贷款额度,优先发放贷款,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在本行权限内给予持证台胞台商在规模和利率方面适当倾斜,同等条件给于低5-10个BP利率定价优惠,房产抵押率给予放宽等。

4.信用卡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持证台胞在信用卡办理方面提供便利与优惠,如优先安排办理信用卡、增加授信额度等。

5.担保与风险补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持证台商台胞出台相关增信措施,支持使用莞企转贷专项扶持基金、引入担保机构等风险补偿机制。

6.外汇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持证台胞台商在货币兑换、外汇结算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如享受新台币双向兑换服务,减免外币跨境汇款手续费及电讯费,提供结汇汇率优惠等。

7.特色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定期举办针对持证台商台胞的沙龙、讲座等活动,帮助持证台商台胞了解本地文化、民俗及金融环境、大陆相关政策、经济发展形势、行业动态等信息。

二、其他社会领域

工作小组将定期总结分析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推广应用情况,不断拓宽证书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深度与广度,待条件成熟后,视情况将证书向其他社会领域推广,如政府部门评先评优等。

本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东莞市台港澳事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和中共东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申请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表↓↓

1-1.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申请表(台商)

1-2.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申请表(台胞)

2.东莞市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推荐名单

目前,《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正在全市推广中,相关解释及宣讲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文字:记者 周子怡 杨梓跃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