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大朗这些地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荔香大朗 2025-01-24 16:57:45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

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相关规定,

大朗镇属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镇街。

虽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但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有严格规定,

仅限: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三时。

(即2025年1月28日、29日全天;2025年1月30日至2月12日的6时至23时。)

 

大朗镇2025年春节期间

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推荐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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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违规燃放烟花可处以罚款!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如下: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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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

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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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虽灿烂,安全须牢记!

再次提醒:

请广大市民春节期间

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

欢乐祥和过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