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安局
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相关规定,
大朗镇属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镇街。
虽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但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有严格规定,
仅限: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三时。
(即2025年1月28日、29日全天;2025年1月30日至2月12日的6时至23时。)
大朗镇2025年春节期间
村(社区)燃放烟花爆竹推荐地点
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处罚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可向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
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如下: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12350(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2315(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问题)
119(火警电话)
扫码查看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
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烟花虽灿烂,安全须牢记!
再次提醒:
请广大市民春节期间
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
欢乐祥和过新春佳节。